從開端到現在,貳內心唸的,腦海裡想的都隻要淩函軒一人罷了,而他孟軒,隻是一個淩函軒未曾愛過的人,存在與不存在都是無關緊急的。
看著即便被占了便宜還紋絲不動,眼神浮泛的好似一個木偶普通的孟軒,淩函軒氣不打一處來。
這個男人,紅衣如焰,恍若紅霞萬丈燦豔了他的天下,這個他情願用生命愛的男人,即便他死都不肯意傷害到的男人,現在,當真灰飛煙滅,再也冇法轉頭。
“……好,我錯了,我是真的錯了,你贏了,淩函軒,你用這類體例贏了,贏了我的愛,贏了我十年的韶華,贏了我為你支出的統統,你贏了!你對勁了!”說完,孟軒便敏捷回身,不顧統統的衝出堆棧。
說完,他猖獗的哈哈大笑起來,沾滿了酒臭和油膩的手順著孟軒的臉頰一起滑去,觸碰他的胸膛,白嫩的肌膚觸感絲滑,令人忍不住心潮彭湃。
聽了主子的話語,身後零瑣細碎的仆人和保護或無法或聽之任之,另有在一旁溜鬚拍馬的,一副狗腿的模樣色?迷迷的盯住孟軒,勸說道:“公子,這……彷彿是個……男人……”
猥?瑣的男人扭動著厚厚的嘴唇,看著淩函軒一副墨客氣,勢在必得的模樣信誓旦旦的對身後的仆人和保護低吼著叮嚀道:“給我打!”
“你們要做甚麼!放開他!”淩函軒吼怒著,一雙暗紫色的眸子緊緊盯住孟軒,眼底燃燒著氣憤。
孟軒蒼茫而浮泛的眸子直視著冷巷頹廢的牆,紋絲不動,一雙斑斕的眼帶著盈盈淚光,全部思路好似斷了線,冇有了思慮的體例。
貳心中焦心,不是愛,也不是不幸,隻是不但願孟軒因為本身而遭到傷害。
“男人?”聽到身後仆人的話語,喝得爛醉的痞子踉踉蹌蹌的靠近。
淩函軒的內心,卻從未有過他的位置,因而,全部天下都是如此孤傲寥寂!
同時,這聲音也使得鄙陋男人的手霎那間停了下來。
以光速繞過正法度健旺而來的仆人和保護,他直奔孟軒。
信誓旦旦的說著,男人的手便探入了孟軒的衣衿,看孟軒仍然冇反應,他對勁洋洋的對著身後的仆人吼怒道:“本來是個傻子,真華侈了這張臉,明天便宜公子了!”
肩頭大片烏黑柔滑的肌膚暴露在陽光下,因為剛纔淩函軒過分用力的原因,他肩頭細滑的肌膚上有較著的紅痕,看著便讓民氣疼顧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