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子_第7章 算地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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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操名利之柄而能致功名者,數也。賢人審權以操柄,審數以使民。數者臣主之術,而國之要也。故萬乘失數而不危、臣主失術而穩定者,未之有也。當代主欲辟地治民而不審數,臣欲儘其事而不立術,故國有不平之民,主有不令之臣。故賢人之為國也,入令民以屬農,出令民以計戰。夫農,民之所苦;而戰,民之所危也。犯其所苦行其所危者,計也。故民生則計利,死則慮名。名利之所出,不成不審也。利出於地,則民極力;名出於戰,則民致死。入使民極力,則草不荒;出使民致死,則勝敵。勝故而草不荒,強大之功可坐而致也。

凡世主之患,用兵者不量力,治草萊者不度地。故有地狹而公眾者,民勝其地;地廣而民少者,地勝其民。民勝其地,務開;地勝其民者,事徠。開,則行倍。民過地,則國功寡而兵力少;地過民,則山澤財物不為用。夫棄天物遂民淫者,世主之務過也,而高低事之,故故為國任地者,山林居什一,藪澤居什一,谿穀流水居什一,都邑蹊道居什四,此先王之正律也。故為國分田數:小畝五百,足待一役,此地不任也;方土百裡,出戰卒萬人者,數小也。此其墾田足以食其民,都邑遂路足以處其民,山林、藪澤、谿穀足以供其利,藪澤堤防足以畜。故兵出,糧給而財不足;兵休,民作而畜長足。此所謂任地待役之律也。

民之性:饑而求食,勞而求佚,苦則索樂,辱則求榮,此民之情也。民之求利,失禮之法;求名,失性之常。奚以論其然也?今夫盜賊,上犯君上之所禁,而下失臣民之禮,故名辱而身危,猶不止者,利也。其上世之士,衣不眗膚,食不滿腸,苦其誌意,勞其四肢,傷其五臟,而益裕廣耳,非性之常也,而為之者,名也。故曰:名利之所湊,則民道之。

當代主,有處所數千裡,食不敷以待役實倉,而兵為鄰敵,臣故為世主患之。夫地大而不墾者,與無地同;公眾而不消者,與無民同。故為國之數,務在墾草;用兵之道,務在壹賞。私利塞於外,則民務屬於農;屬於農,則樸;樸,則畏令。私賞禁於下,則民力摶於敵;摶於敵,則勝。奚以知其然也?夫民之情,樸則生勞而易力,窮則生知而權力。易力則輕死而樂用,權力則畏罰而易苦。易苦則地力儘,樂用則兵力儘。夫治國者,能儘地力而致民死者,名與利交至。

民之生:度而取長,稱而取重,權而索利。明君慎觀三者,則國治可立,而民能可得。國之以是求民者少,而民之以是避求者多,入使民屬於農,出使民壹於戰,故賢人之治也,多禁以止能,任力以窮詐。二者偏用,則境內之民壹;民壹,則農;農,則樸;樸,則安居而惡出。故賢人之為國也,民資藏於地,而偏托危於外。資藏於地則樸,托危於外則惑。民入則樸,出則惑,故其農勉而戰戢也。民之農勉則資重,戰戢則鄰危。資重則不成負而逃,鄰危則不歸。於無資、歸危外托,狂夫之所不為也。故賢人之為國也,觀俗立法例治,察國事本則宜。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此臣之所謂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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