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誌對勁滿,微怒著問:“昔日郭兄到鄴城,傳聞我在西河遇小挫,遂不告而彆,莫非郭兄覺得我勝不了匈奴?”
劉備惡棍地笑著,說:“在你看來,我射擊你們的箭,需求你們付費,好冇有事理。但是在我看來,你們侵害了我部屬百姓的安然,莫非需求我自掏腰包,付出保護這個安然的用度?你我兩人觀點針鋒相對,我們就是吵上一天,也不會有成果。
郭嘉氣呼呼的喘著氣,腦筋一時轉不過彎來,劉備再添一擊,決然道:“根據公允法例,勝利者有官僚求獲得收益。我的拳頭硬過你,我是勝利者,我要求補償天經地義,神靈也冇法指責我。中間如果不平,拳頭練硬了再說。”
張遼拔刀,虛虛一劈,大喊:“最後處理!永絕後患!”
郭嘉駭怪莫名,問:“照玄德大人這一說,百姓與官府之間,倒成了買賣中的買方與賣方了,如何能夠如許呢?玄德公大人請再解釋一下?”
張郃打量了一下襬布,用籌議的口氣說:“騎軍歸你批示,步軍由我統領,我先進犯,你隨後掩殺,如何?”
這個事理簡樸的說,就是:買方付了錢,就有具有貨色的權力;賣方交出了貨色,就有權獲得呼應的收益。權力和任務是相對的,一方的任務恰是對方的權力,一方該享的權力就是另一方該儘的任務。”
左券法的精華是:權力和任務是相伴而生的,本著公允的原則,任何一方無官僚求對地契方麵實施任務,而不賜與對方呼應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