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翎,女,16週歲,於2000年7月4號上午九點擺佈,涉嫌殛斃京都孤兒院院長沈雪華。案發地點為院長辦公室,案發時辦公室隻要沈雪華和鐘翎兩小我,並且門被上了鎖,沈雪華的致命傷是胸口上長約20CM擺佈的生果刀,刀上有沈雪華和鐘翎的指紋,鐘翎胸前的衣服上沾有沈雪華的血。案發前一天有目睹者看到鐘翎與沈雪華因為領養名額的事有過爭論,接到報案後警方破門而入當場抓住了鐘翎,在此過程中鐘翎一言不發,始終沉默。’
‘房間裡另有第三個。’
這句話讓白靜想起了十年前本身接的第一個案子,那是一個十六歲的小女孩被控告用心殺人,在被送進監獄前她偷偷將一個字條塞到白靜的包裡,上麵就寫著那句話。厥後白靜也曾去獄中看過她,想問問她這句話到底甚麼意義,可她都避而不見,次數多了白靜也就放棄了。厥後事情越來越忙,漸漸的也就把這件事健忘了,冇想到明天趙總的一句話又讓她全數想起來了,也不由要感慨時候過的真快,一轉眼十年都疇昔了,不曉得她現在過的如何樣?算算時候,下個月她應當要出獄了。
她又細心的看了那段話,並且回想了一下當時的顛末,警方之以是鑒定沈雪華為他殺,就是因為刀柄上的指紋,再加上鐘翎一向默許的態度。可如果,這不是他殺,而是他殺呢?
白靜被本身的設法嚇到了,她搖點頭一口氣將杯中的酒喝完,必然是白日聽趙總胡說八道的聽多了,有點胡思亂想了。但是如果不這麼想,那麼當時在現場確切隻要她們兩小我,並且房間是反鎖的,差人是破門而入的,二樓的窗戶也是從裡頭鎖上的,房間裡的足跡和指紋冇有第三小我,那這第三個又做何解釋?她為甚麼要在服刑後奉告她這個,而不是在服刑前為本身辯白?
“指紋?”白靜俄然叫道:
再者這個反鎖的房門也是一個很大的縫隙,殺人者如何會斷了本身的後路,在殺人後把本身反鎖在房間裡等著被抓?這個邏輯不是太奇特了嗎?
白靜一遍又一遍的看著這些已經發黃的字體,她總感覺這段筆墨裡有些不對勁的處所當年被本身忽視了,但又看不出那裡不對勁。
白靜端了杯紅酒來到一樓客堂的沙發上,翻開電視,但是這個點已經冇甚麼台在放節目了,隻剩那種二三百集的韓國度庭劇還在深夜檔放。
白靜翻開燈,黑漆漆的房間一下子亮了起來,看看錶,才深夜三點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