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王

第44章[第2頁/共4頁]

說我就是加我壽。

法官的訊斷是否遭到“當代認識”、言論民情的壓力?他的心機是甚麼?我冇法曉得,但猜獲得一點,檔案不法,給了這個法官一個順服言論的好來由。

此言一出,對方語塞,他們冇有想到此檔案冇法被租界法律承認。

講我好,

Is good publicity.

最後法院門翻開了,筱月桂安然地走出來,她讓顧瑜音向訊息界和公家宣佈成果:法院宣佈《遊戲報》犯有誹謗罪,並且“情節非常卑劣”,被告要求名譽補償三萬元完整公道。其他報紙數十家,報導此案時對內容不加覈定,點了筱月桂的名,並且用了“幺二”、“妓女”字樣,犯有傳播誹謗罪,將由被告決定是否追訴。

有一點好,現在的城裡人像小孩,頓時會健忘這件事,心機又轉到彆的新奇事上去。隻要報紙用新的筱月桂覆蓋舊的筱月桂,那麼舊的筱月桂就會消逝到汗青的迷霧中去。

阿誰女人說,十八年前,1908年春季,一品樓的老闆新黛玉,把一個叫荷珠的女人,賣給薈玉坊。荷珠在她部下當接客妓女,前後有四年之久,最後因抱病回籍。她至今認得出,麵前這個叫筱月桂的女人,就是當年的荷珠。

對方狀師詰問筱月桂在一品樓以後的經曆,筱月桂和新黛玉都一口咬定:回籍種田去了。

最後我花了大力量求朋友的朋友,才讓我看到上海檔案館內庫,那邊有儲存完整的全套上海租界“會審公廨”法庭記錄。在成架成箱的資猜中翻了幾天,我終究找到此案的堂議辯論筆錄。

原一品樓老闆新黛玉出場做證,筱月桂當時名小月桂,是一品樓的傭女。一品樓待客的妓女,必須是小腳,必須是姑蘇口音,必須會唱評彈。筱月桂三樣全無,不成能在一品樓做妓女。

顧狀師一身職業狀師打扮,筱月桂旗袍是素藍色,去儘鉛華珠寶,文靜秀雅。模樣像一個上海女工,一個弱女子。她從人群中穿過,和人們握手時,好多支撐者抓住她的手哭了起來。

餘其揚說,他曉得的環境更風趣:也算洪門支脈的陝甘袍哥,派人到上海扣問,上海洪門立小童為山主,由其母筱月桂垂簾聽政,是否有其事?

不過我感遭到這個女人,早就猜中了這個天下的一些肮臟奧妙。

按照英國法律,庭審閉門停止,不讓采訪與旁聽。法院內裡圍著的人,耐煩地等了三個小時,一個打著“筱案後盾會”旗號的構造送來了茶水和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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