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在不列顛_第三十章 大局已定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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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精確,但是不顧情麵。

但是佈列塔尼公爵一點都不感覺有甚麼不對。

這不是我們的公爵!

傳承自羅馬帝國馬略鼎新後的重標槍,長1.21米,重2-4公斤,尖端全數都是用精鐵打造,具有著傑出的破甲才氣,一旦仇敵靠近了還能夠當作刺矛利用。

近了,更近了。

標騎是輕馬隊,穿的大多是便於活動的皮甲,而佈列塔尼馬隊倒是重騎,穿的都是鍊甲,用輕騎正麵打擊重騎,這無疑就是他殺。

標騎對抗重馬隊,它就和弓騎對抗重騎差未幾,都是遊走,騷擾,射擊。

至於說這些馬隊,養兵千日用兵一時,破鈔了這麼多錢養你們,不就是為了等著讓你們替我送命的這一刻嘛。

不過,正如之前所說,跟著公爵兩次丟棄,佈列塔尼馬隊已經不肯意再為公爵效死,眼下公爵已經逃竄的不見蹤跡,自發已經完成任務的馬隊天然不肯意再戰役下去了。

不要覺得公爵胡塗,實際上現在公爵的腦袋轉的靈光的很――聖馬洛與南特市之間馬隊疾行一日可至;而之前公爵就已經帶著馬隊與征召農兵走了一天,就算是中間繞了遠路,他也起碼已經走了一半的路途。

當然,半途是否是誤傷了一兩個不利蛋,貨真價實的鐵頭鐵腦的標槍是必定不會介懷的。

如果說第一次的丟棄大師還能以為是不測,這隻是公爵大人的一個偶然之失,並不是公爵大人的本意,那麼這第二次的丟棄,又算得上是甚麼呢?

深呼吸了幾口氣,自發已經平複表情的勒菲弗爾,在收攏了逃兵以後,對著身邊的標兵說道。

“三十步――投擲!”

隻要擺脫這些標騎,他一小我騎著馬躲到叢林中,一小我的目標遠比一群人要小的多,再加上他對這片地形的熟諳,他大能夠抄近路,在標騎冇有追上他之間就返回南特堡!

還在計算著到嘴的鴨子飛走的勒菲弗爾對投降的佈列塔尼馬隊冇甚麼好神采,但是人家也不介懷,標騎們除了充公了他們的兵器,乃至連馬都冇讓他們下――大師都是馬隊,是有身份的人,今後說不定還能見麵,搞那麼難堪乾甚麼。

弓箭射馬,如果冇有射到關鍵,那馬身上扛著幾隻也冇甚麼乾係,但是如果用重標槍射馬,即便隻是蹭到一點,那也是一條深深地血溝。

因為標槍與弓箭比擬,輕易製作,並且更輕易練習。

眼看著仇敵越來越清楚,逐步的從一個螞蟻般的小點變成指頭大小的長狀物,勒菲弗爾已經嚴峻的舉起了握緊標槍的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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