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從您的號令,公爵大人。”
隻要擺脫這些標騎,他一小我騎著馬躲到叢林中,一小我的目標遠比一群人要小的多,再加上他對這片地形的熟諳,他大能夠抄近路,在標騎冇有追上他之間就返回南特堡!
以英格蘭長弓為例,一把合格的英格蘭長弓的製作要用七年,培養一個長弓手還必必要從小養起,並且對身高、肩寬都有著硬要求。
邏輯精確,但是不顧情麵。
“你們幾個,去告訴一上馬格努斯王子殿下。”
眼看著仇敵越來越清楚,逐步的從一個螞蟻般的小點變成指頭大小的長狀物,勒菲弗爾已經嚴峻的舉起了握緊標槍的右手。
並且,僅對這個期間而言,標槍馬隊的結果還不錯。
勒菲弗爾所說的費事,是他即將不得反麵佈列塔尼馬隊停止纏鬥。
這裡是叢林,而不是平原!
如旋風般從征召農兵的步隊中橫穿而過,勒菲弗爾看都冇有看這些不幸的螻蟻一眼,隻是大聲叮嚀著,然背麵也不回的持續衝鋒。
“公爵大人,仇敵追上來了!”
標騎對抗重馬隊,它就和弓騎對抗重騎差未幾,都是遊走,騷擾,射擊。
不過,和弓騎分歧的一點在於,重標槍的能力要大的多。
如果說第一次的丟棄大師還能以為是不測,這隻是公爵大人的一個偶然之失,並不是公爵大人的本意,那麼這第二次的丟棄,又算得上是甚麼呢?
標騎是輕馬隊,穿的大多是便於活動的皮甲,而佈列塔尼馬隊倒是重騎,穿的都是鍊甲,用輕騎正麵打擊重騎,這無疑就是他殺。
“……出兵!”
至於說這些馬隊,養兵千日用兵一時,破鈔了這麼多錢養你們,不就是為了等著讓你們替我送命的這一刻嘛。
不過,正如之前所說,跟著公爵兩次丟棄,佈列塔尼馬隊已經不肯意再為公爵效死,眼下公爵已經逃竄的不見蹤跡,自發已經完成任務的馬隊天然不肯意再戰役下去了。
不要覺得公爵胡塗,實際上現在公爵的腦袋轉的靈光的很――聖馬洛與南特市之間馬隊疾行一日可至;而之前公爵就已經帶著馬隊與征召農兵走了一天,就算是中間繞了遠路,他也起碼已經走了一半的路途。
但是,重標槍實在是太重了。
“你們去攔住他們,讓我逃竄!”
當時,看著在馬隊保護下一騎絕塵的佈列塔尼公爵的身影,勒菲弗爾氣的差點張口罵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