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究竟上:假定你是修伊格萊爾,掉到歌舞團麵對彆人的補償要求,當你挑選暴力警告時,凡是隻意味著兩種能夠:要麼殺光統統人。要麼被這裡的人泄漏行跡。
第二部收回兩個章節後,已經激發很多攻訐定見了。
如許的事我不會做。
我必須很遺憾地以為:凡是以為配角掉下來後應當大展神威的,這類人分歧適流亡。嚴峻思疑你還冇走出幾步路,就被人發明你是誰了。
不過這一次,大師需求看下去才氣明白。
要曉得通緝一小我,凡是會把一小我最根基的特性說出來:金髮少年,單身,會神通。
在書外的統統解釋都是多餘的。
後者則是換湯不換藥的還是畫葫蘆,隻比抄襲好上一些。不值得去罵,也不值得去學習。
小說的內容帶給讀者的感受,是書外冇法解釋的。統統的分辯,隻能用書裡的內容本身去解釋。
當然,我的解釋不是讓大師不攻訐,而是但願大師對緣分有信心。
哦對了,藍晶的書,我隻看過魔盜和邪術學徒,小人物我隻看過前半章,曉得卜哥,曉得有個歌舞團,其他就不曉得了。
比如甚麼配角揭示個邪術就能證明本身,或者歌舞團的團長太冇眼神。
在我看來,寫書有鑒戒,仿照,抄襲等幾種分類。
以是我以為,第二部的構思中,歌舞團的存在,很能夠是因為仿照的啟事,潛認識裡遭到影響,但厥後續故事的生長,完整不成能和這兩本書有任何的不異。
修伊格萊爾已經無可製止地具有了單身和少年兩個身分,這使他在麵對天下大通緝時,也必然會進入法政署的視野。
而聖徒我看過。但是探長和歌舞團,卻不是來自於聖徒的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