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陳淺顯的歌我很不喜好,固然這首七裡香寫的也就是普通般,但我對他這小我冇有定見,這首七裡香隻如果懂譜的一看就知,陳淺顯纔是原作者。這點冇弊端!彆的:陳淺顯和我一樣,都是當真做歌的人。我佩服如許的人。那些腦殘粉和無腦黑都給我滾遠點!”
條約?
這個樊狀師和韓家的乾係非常之好,接到電話冇過量久就親身登門了。
“我不懂細節,我就曉得彤彤先唱,抄襲也是陳淺顯要抄襲她!”
“既然是你寫的,為甚麼唱片公司不讓你發行,要給我們彤彤唱啊?你都不曉得要深思本身?還美意義發到網上來!”
“這有甚麼看不懂的,凡哥的意義很簡樸,我寫的歌比她的牛逼!明白了吧?”
事情任務?不是一年10首歌嗎?當時說好的呀!
我取脫手機,找到李彤版的七裡香仔諦聽了兩遍,頓時更加歡暢。
“陳淺顯你是哪根蔥啊?敢說我們家彤彤抄襲你的?到底要不要臉!”
“甚麼?七裡香的作者竟然是我凡哥?太震驚了!”
再看看這違約金,3500萬?這是要把我賠死啊!
回到樓下,翻開電腦,我開端重新錄製了七裡香。韓詩懿在一旁幫我寫微博。
好好好,有狀師幫手,我麵前呈現了一絲曙光。
“這個李總也太不是人了。竟然騙凡哥的歌譜!我聽了凡哥的版本,表示確切比李彤的好聽!”
韓詩懿也道,“對啊,如何會還是我們輸呢?”
他的話獲得了很多音樂圈同仁的點讚。
我俄然認識到本身犯了一個嚴峻的弊端。
真那樣,他們還敢欺負我?
現在一想,一家唱片公司如何能夠隻要兩三小我?如何能夠用那麼舊的設備?如何能夠隻要我一小我上班呢?
統統都搞定,我天生了一篇長微博,名字就叫,“彆不信賴,七裡香的真正作者是我!”
見麵冇有廢話,她抱著條約坐在沙發上看了起來,不時的用圓珠筆圈閱著。
我一拍大腿,這是個好體例啊!
我太信賴李峰了!
這裡我也是深思了一下。
翻開櫃子翻出那一遝條約,我仔細心細的看了一遍。
當月朔向冇把微博當回事,想著阿誰天下的牛逼歌手彷彿都冇有微博。現在想想,人家的牛逼已經被人遍及曉得,用不消微博都無所謂的。可我不一樣啊。我需求一個鼓吹本身的平台。就拿現在來講,我的微博粉絲數纔不到3萬人,阿誰李彤仰仗一首七裡香就到了1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