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現在是全民文娛的期間,不管名譽正麵與否,馳名譽纔是最首要的事情。夜精靈有了名譽,就會有文娛公司眼巴巴的跑過來跟她簽約,會有一係列洗白打算,隻要夜精靈能夠忍耐,就會有不錯的將來,成為明星並非冇有能夠。
因而改口本身冇撞人,再加上頭頂的監控設備俄然不能用。
白叟被撞,天然需求去病院查抄。賠償他本身不想要,對方塞給他的。白叟也收了下去。
比如說大門生扶白叟事件,大門生扶起倒在地上的白叟,白叟反說大門生撞了他,送到病院付了醫藥費又賠一些錢。事情看來彷彿是白叟欺詐大門生一樣,實在內幕是大門生確切撞到了白叟,白叟也冇有欺詐,隻是最根基的醫療費,大門生過意不去,又賠了一些錢。
在任何環境下,辦事員打客人都是不答應的,都是冇法諒解的。媒體們在報導的時候誇大了這個原則,隻是申明辦事員打了男客人,至於男客人之前做的事情,他們一概冇提。
不管緋聞是如何產生的,也不管緋聞如何樣生長,既然需求一小我背鍋,夜精靈就需求 背黑鍋。一樣是最實在的報導,在那些實在報導當中,夜精靈的名譽一點點變臭。
媒體的力量很龐大,它能夠讓某小我一夜之間成神,也能夠讓某小我一夜之間臭名昭著。風趣的是,他們的統統報導都是實在,實際上也是實在。隻不過會從分歧的角度,不一樣的片段來報導罷了。一樣的事情,分歧的角度停止報導,事情的本質是截然分歧的。
公眾們鎮靜了,我就曉得大門生是好樣的,絕對不會撞人,都是那些老不死的傢夥訛人,現在被暴光了吧,該死。整小我跟吃了人蔘果一樣,舒坦啊。反過來更加卑劣的進犯那些白叟跟白叟的家眷。
但是媒體無恥的一麵也是不得不提的,從2000年今後,很多人開端熟諳一個詞語。言論導向,言論殺人。為了市場,為了發賣,為了本身的好處,很多媒體摒棄本身的知己,拋棄本身的節操,一心隻想要向錢看。
終究的成果如何不好說,或許找到更多證據能夠證明大門生在扯謊。或許找不到,大門生被當為豪傑,白叟變成十惡不赦。就算是前期真的有了證據,言論壓力對白叟照成傷害是冇法變動的。
但是將事情放大到全部事件以後,誰還能以為辦事員是弊端的嗎?在唾罵噹噹挑選啞忍,在鄙夷噹噹挑選疏忽,在推搡噹噹挑選讓步,這不是一名十**歲青年,或者說少年能夠做到的境地。如果他真能夠做到這些,他也不成能隻是一名辦事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