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話說:猜想劇情與比來東莞事件有關的人請重視打鬥的前置劇情是在春節之前發的,另,真為了將來的勞動力考慮的話,規複強迫婚檢比出動六千警力抓60幾小我有效多了……
明朝的時候,梅毒傳入中國,冇幾年就傳遍天下,以嫖為風雅的士大夫們乃至寫詩記念本身傳染風騷病,覺得對勁……固然,他們厥後做的那些爛事不見得是梅毒入腦的成果……
很多人當即呼號起來,他們想不到獎懲是如許地重,他們呼喊神的名字,救主的名字,又提及本身的父母、老婆和孩子還如何在家裡等他們。
不過,主教比魔王仁慈多了,他給了這些罪人彆的一個挑選:“到淨化營去做三禮拜的苦工,早晨要做分外的功課和懺悔,此前的人為捐給教堂。”
“嫖的時候如何冇想起來他們頭頂另有神明和救主,家裡另有父母、老婆和孩子呢?”魔王感覺開端瞭解仁慈的神明為啥要製作一個天國了――隻要在天國臨頭的時候他的信徒們才記起他來,圍著鍋吃肉的時候就向來不記得了。
再說,當代社會技術發財,除了合法的擼以外,另有完整合法的充氣娃娃(能夠拉動製造業,產業設想,增加製造業失業崗亭和gdp還不會感染致命疾病),為甚麼非要合法的娼妓?
羅怡曉得,“堵不如疏”這是一種支流的定見,軍隊屁股前麵跟著成隊的妓女也是常見的事情,不過,她決意要效仿那位西元前的非洲征服者,把妓女從行營裡斷根出去。
要說需求,男女之慾不異,丈夫出差幾天,老婆是否有權招鴨來“疏”?軍隊在疆場上兵戈,他們的老婆們是否有權在火線個人“疏”?
固然,麻風爛的不過是肢體,由妓女感染的病卻會爛骨頭,但是,他們會高歡暢興地掏錢和會讓他們爛骨頭的妓女摟抱了親,卻毫不會情願和麻風病人共處一個屋簷底下。
工地上的小妓女明顯不屬於中國文人和導演酷愛的“撩裙救國”那一類,她對本身的品德要求並不比男人們高――羅怡還冇開口打單,她就一五一十地全招了,從嫖客的名單到他們屁股上的黑痣。
至於“合法化”――羅怡感覺那些一邊信誓旦旦當局不能製止娼妓,一邊信誓旦旦合法化當局能夠辦理好娼妓不使性病風行的人很有精力分裂的懷疑――當局既冇有辦理好三鹿,也冇有辦理好地溝油,讓消耗者個人吃藥,怎見得能辦理好娼妓讓嫖客今後無憂?
人類,真是一種顏控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