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應當不會吧。前人雲,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在教科書用這句話教誨我們國度下一代的同時,莫非你們作為這些孩子們的前輩、表率,就已經將這句話給完整丟掉了麼?
至於以後,好吧,你贏了,另有你身背後的“大”訊息媒體羊城晚報贏了,我想我頂多給你們發一封狀師函,至於法院告狀嘛,唔,估計冇阿誰精力、時候、款項跨省去跟你們耗著。
本人起點屌絲級收集寫手,賤宗首席弟子:
以後,我與我老婆在電影院看《變形金剛4》時候,羊城晚報的記者餘曉玲再次打來了電話,也就是前文所說的時隔半日,她多數已經叨教過了該訊息報社帶領,並且我思疑該帶領給她吃了放心丸。
我一聽心想也對,因為我已經承諾了那孩子李某的父母,儘能夠地與羊城晚報達成和談,臨時權當是保持沉默吧,從羊城晚報這裡拿點賠償金也不錯。
(我碼字比較慢,五六千字的一章小說大抵要破鈔三到四個小時。當然諸位讀者看的話恐怕就隻要幾分鐘就好了,嗬嗬。)
我當時聽了以後就挺迷惑,為甚麼羊城晚報作為一個“大”的訊息媒體,就“絕對”不成能登載道歉信呢?
並且,這時候你的語氣也不如剛開端中午第一通電話的時候那麼和藹了,說話跟構造槍似的,語氣斬釘截鐵、不容置疑,我真不知這究竟是你作為大牌記者的脾氣呢,還是你的下屬真給你吃了放心丸。當然,這都是我的猜想,我也不會胡亂地質疑你,隨口一提。
(我也聯絡過網易的訊息部,在要求其撤消《偏科》那篇報導時,該賣力職員奉告我,因為他們是轉載的羊城晚報的《偏科》報導,以是需求羊城晚報向他們遞交撤消函。)
(在這裡我猜想是校方逼迫這個孩子的,因為各種跡象表示,當這個孩子與我通話時,總有教員在場。彆的另有在以後的一則也是他打過來的電話中,當我說要與他的教員通話時,莫名其妙當場斷了。能夠是我這邊信號不好,但也能夠……嗬嗬。)
起點屌絲級收集寫手,賤宗首席弟子敬上!
這兩個計劃,你餘曉玲蜜斯都適口反對,而後我扣問你們羊城晚報的處理計劃呢,你們又讓我說,你這不是刁難人麼?當真是店大欺客?
但是呢,餘曉玲大記者又給我來了句,以經濟賠償彌補喪失需求走法律路子,不然羊城晚報不賜與補償。(是原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