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自幼酷好書法,乃至連用飯走路都不放過,冇有紙筆時,他就在身上劃寫,久而久之,連衣服都被劃破了。練字用壞的羊毫,堆在一起成了一座小山,被人們稱為‘筆山’,他住的處統統一座池子,每當練完字後他都到這裡洗筆和硯台,久而久之,全部池子都裡的水都被染成了玄色,被人們稱之為‘洗硯池’,想一想,能夠把整整一池水染成玄色,那得顛末多少次的練習才氣夠做到?當然,書法程度的凹凸隻是文人才氣表示的一個方麵,我並冇有想讓你也做到王羲之那樣的程度――他是士家後輩,從一出世就必定他會入朝為官,偶然候,也有前提讓他專注於書法學習而不消管其他。我講給你這些,隻是讓你明白支出多少的辛苦才氣獲很多少收成的事理,業精於勤而荒於嬉,你現在還小,用不著太焦急學習新的東西,最首要的是把根本打牢,今後再學新的東西才氣事半功倍,記著了嗎?”袁朗問道。
“嗯.......”,也認識到自已講的話對一個五歲大的孩子太通俗了些,袁朗略一沉吟,決定換一種體例。
“那為甚麼剛纔把眼睛瞪那麼大?”袁朗問道。
“嗯,一會兒,等我寫完這一行。”譚曉天大聲迴應道,但身子倒是紋絲不動,仍然在一筆一畫的謄寫著,速率與之前並冇有大的分歧。
“呃.......,不.....,不是。”譚曉天忙把頭搖得象撥郎鼓普通――姑姑千丁寧,萬叮囑,說到了塾館,教員的話必必要聽,袁教員讓他乾甚麼就要乾甚麼,明白要做,不明白也一樣要做。
“嗯.....記著了。”事理聽得隻是似懂非懂,不過教員講的故事譚曉天卻已緊緊的記在心中。
搖了點頭,譚曉天聽得是滿腦筋的漿糊,他固然聰明過人,但畢竟隻是個五歲大的小孩子,能明白這類事理,根基劃一於逆天了。
“嗯......”,把紙接過,袁朗細心檢察,以第一次用羊毫在真正的紙上寫字的環境來講,譚曉天表示的相稱不錯了,不過袁朗並冇有特彆表揚,取出閱卷的硃筆,將寫得比較好的處所圈起――一張紙上四十多個字,被畫上了圓圈僅獨一四五處。
“如何,感覺太少嗎?”板著臉,袁朗問道。
“如何練的?”小孩子都喜好聽故事,譚曉天獵奇的問道。
“啊?五張紙?!”譚曉天吃驚叫道,眼睛瞪得賊大――剛纔寫滿這一頁紙他就用了大半節課的時候,寫滿五頁,那得花多少時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