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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男人入贅就被人瞧不起,不特是住妻家吃軟飯這麼簡樸,還要改了姓氏,隨了老婆姓,便似女人嫁了丈夫今後姓氏麵前要冠夫姓普通,實是難為情。是以除非實碰到了難事兒,凡是有氣性、還不至餓死人,都不肯做贅婿。程謙彼時自稱姓洪,程老太公見他辭吐也不凡,手上隻要些筆繭與似是習武留下繭子,又見他能寫會算,也探聽他來源:“我看你不是平凡人家出來,怎地拋家彆業出來與我傭作?”
程老太公不便細究,又問他將來籌算:“男兒發憤須趁早,數月已過,現在朝廷令下 ,你或要返鄉,或是留居,總要有個章程。你若願返鄉,我與你川資,你若想留下,且與我做一管事。”
這二年間洪謙也曉得程老太公家難堪事兒,也曉得程老太公外孫女兒確是個樣樣好女人,事情壞就壞樣樣都好,捨不得弄個粗人來屈辱了女人。程秀英凡是有個兄弟,嫁個官宦人家是一點題目也冇有。洪謙居留此事,也是欠了程老太公情麵,是須得還。但是不管如何,他是不想吃軟飯。
洪謙自知何為招贅,一時皺眉不語。程老太公心頭一緊,他也知洪謙為何不一口承諾:誰樂意做贅婿呢?
李媽媽把大姐兒抱出去時,小伉儷又已和好如初了。
朝廷戶籍本是管得頗嚴,然碰到這等災事民人四散,原有黃冊也不頂用了――大海撈針,如何一一查對?不得不從權,洪謙到了江州府,隻與流民一處登了名字,就算是暫居趁食人丁了。兩月以後朝廷頒令,為安撫民人,趁食之人可於災後返鄉,不欲返者,亦可留居趁食之處。
程老太公心頭活泛,進有了個外孫半子,退有了個無能管事,當下應允:“你便留下罷。這縣令我也識得,你便落戶這江州府。”
程老太公心頭大喜,自來招贅半子便有兩種,一種就是完整歸了嶽野生老半子,立契半子改姓,所育後代悉歸嶽家,要與老婆一道為妻族力,與原生父母家便無乾係;另一種乃是豐年限,立契半子改姓,所育後代之歸屬亦有分派,大抵按昭穆,宗子隨母姓則次子隨父姓,到了年限,贅婿改回原姓,老婆亦隨夫歸家。因贅婿多數費事,與妻家嗣子留下祖業,還可契書中說明付與贅婿些銀錢。比如打了個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