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甚麼戰法都不能包管必然有效,火攻也是如此。火船隨風漂泊,如果風向不對或者是敵方戰船能夠遁藏,則是能夠等閒化解火攻的傷害的。
在木質帆船期間,也就是鐵甲艦呈現之前,派出火船順風漂至敵艦,引燃敵艦,使之焚燬或喪失戰役力,稱之為火攻。這類戰法固然陳腐,可也算是一種可行(但並必然最有效)的戰術而被遍及利用。
而這並不是最首要的,關頭是這些艦船分屬於各個水營,固然許龍官職最高,總兵加都督銜,部屬海軍也最有戰役力,但在實際上,卻貧乏總批示這個名義。
這三種成果比擬較,天然是第一種最好。不管是外海圍擊,還是大決鬥,都一定有百分之百勝利的掌控,隻要第一種,將敵艦封閉於港內,才氣夠勝券在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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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龍”號搖擺著擺脫了敵船,舷窗受損,主桅杆也被打斷,隻能靠著後桅飛行。段智英批示著受損的戰艦艱钜轉向,一邊向本方戰線撤退,一邊持續槍炮齊發,奮戰不止。
夠多夠亂!正因為如此,許龍提出的火攻戰法固然獲得了大師的認同,但詳細到細節,倒是辯論不休。該從哪部抽調船隻改成火船;火船戰術如果勝利,各部出港突圍的挨次;突圍以後是與明兵艦隊持續作戰,還是在某地集結後再圖反攻……
清軍的廣東海軍在艦船總數上固然超越四百,但能堪海戰的卻不到三百,再加上碣石蘇利藉端遲延,以及各營留守駐地的,港內集結的艦船數量隻要一百八十三艘。嗯,現在能作戰的應當隻要一百三十艘擺佈了。
號令一下,明兵艦隊頓時便開端籌辦。此時風向對清軍實施火攻是無益的,但清軍需求做一番安插,比如集結火船,重新調劑港道內艦船的挨次和數量等等,抓緊時候停止防備,無疑對包管勝利服從是非常首要的。而寄但願於風向很快竄改,則是愚不成及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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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間隔的火炮轟擊,使這艘艦船遭到了致命的打擊,顛覆淹冇。而吳六奇雖是總兵,卻同淺顯清兵冇甚麼兩樣,慘痛地葬身海底。
許龍但願明兵艦船能夠趁勝追擊,從而掉進他料想中的天然圈套。在狹長的港道內,明兵艦船因為體大粗笨而會矯捷不靈,而清兵艦船則能夠闡揚體積小、速率快、矯捷姓強、吃水淺的上風,對明兵艦船實施圍攻。
凶悍的進犯使即將崩潰的清兵艦船不敢抵擋,對“海龍”號、“海獅”號的圍攻也很快被崩潰。三艘戰艦拖曳著、庇護著兩艘友艦逆流行駛。回到了戰線前麵。此時,兩艘衝陣的兵艦都遭到了不小的損毀,職員也傷亡很大,船麵上到處都是血肉、屍身和傷員,但軍旗卻被釘在僅存的桅杆上,還是在獵獵飄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