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時光_第30章 青春的代價(4)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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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胡亂湊了幾個題目,全數問完後,把手槍遞還給他:“把我的指紋擦掉,你要進了監獄,千萬不要招認出我,不然我做鬼也要來抨擊你。”站起來,回身就走,他在身後叫:“羅琦琦。”

“你最喜好吃甚麼?”

“你不是剛問過嗎?現在的女朋友啊!”

“輪到我問你題目了,我問一句,你當即答覆一句,不準躊躇。”他的說話聲打斷了我的邏輯闡發,我隻能凝神聽他的題目。

他沉默地看了會兒我,冇有說話,倒是笑了,這是自從出事以來,我第一次看到他笑。

“不熟,張駿和童雲珠乾係很好,和郝鐮冇甚麼友情。”

我把玩了會兒,取出本身的毛線手套,細心地擦拭槍上的指紋,固然我很思疑我們市的偵破技術有冇有甚麼指紋辨認,不過,電視劇和偵察小說不能白看。等擦拭潔淨,挖了個坑,把它深埋了起來。

我轉頭,他走到我麵前,雙手一上一下地握著槍,拉了下套筒,聽到一聲輕響。他用槍抵著我的太陽穴,說:“剛纔我健忘教你一個行動了,現在槍彈才進入槍管,連扣兩下才氣射擊。”

“死了。”

張駿固然返來了,卻一向冇理睬我,我也冇理睬他。

“不喜好。”

我點頭。

我暴露一個極其陽光的笑容:“記者被譽為‘無冕之王’,我非常崇拜意大利的女記者法拉奇,我的抱負就是做一名女記者,最好能是戰地女記者。”

“不是。”

我衝他做了個鬼臉,當即跑著從另一邊的樓梯下樓,騎上小波的破自行車,衝出了黌舍。等出了黌舍,我纔敢把槍從肚子上轉移到大衣口袋裡。

我冒死地踩自行車,竟然一口氣騎了一個多小時,跑到一處冇有火食的荒地上。躲到一個偏僻角落裡,我從大衣口袋裡拿出槍,細心賞識,沉甸甸的,和玩具的感受完整不一樣。

幾位教員都笑了,估計內心感覺我太天真爛漫,大要上卻絕對不會毀滅我的抱負,以是,冇有一小我催促我歸去,我身邊的練習生還熱忱地給我先容著記者采訪時應重視的事項。

童雲珠是我們年級的美女之一,再加上是蒙古族人,能歌善舞,班級每年的文藝演出都由她賣力,以是她在年級的著名度很高,可這個郝鐮,我隻傳聞過他是童雲珠的男朋友,曾留過級,但人彷彿挺誠懇,一向不如何鬨騰,以是詳細他長甚麼模樣,我都不清楚。這可真是應了一句老話――會咬人的狗不叫,黌舍裡最會抽菸打鬥喝酒、最著名的壞男生實在都不是最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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