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全集)_第30章 掃除一切腐敗者!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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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享遭到這一初級報酬的是朱元璋的熟行下朱亮祖,這位朱亮祖是赫赫馳名的建國大將,立有大功,被封為永嘉侯(侯爵),鎮守廣州,可謂位高權重。但此人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驕狂。

但是殺完一批,又來一批,朱元璋急眼了,因而他公佈了更峻厲的法律:“我想殺贓官貪吏,冇有想到早上殺完,早晨你們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此後貪汙納賄的,不必以六十兩為限,全數殺掉!”

他被殺時,無數百姓前來送行。

朱元璋是說到做到的,他公佈了有史以來最為峻厲的肅貪法律:貪汙六十兩以上銀子者,立殺!

公道安閒民氣。

他想破腦袋也不明白,但如何對於這些人他是清楚的,殺!

與這類大眾揭露揭露比擬,朱元璋肅貪的首要線索來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我們上麵先容過的檢校。這些人遍及天下各地,一旦發明官員有貪贓枉法等題目便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力,即便諜報送到都城已經是半夜,他也會立即起床辦理。

朱元璋是下了大力量肅貪的,但結果並不是太好,這是很值得闡發的,大凡在封建朝代建國期間,官吏是比較廉潔的,而洪武年間呈現如此大範圍的官員因貪汙被殺,是很不普通的。

朱元璋利用了這麼多的手腕,本身也儘力共同,按說貪汙行動應當絕跡,但是環境遠冇有他設想得那麼簡樸。

道同為官廉潔,家裡冇有錢,他死前最擔憂的就是本身的母親無人扶養,便拜托老友扶養他的母親,然後安閒就死。

這下朱亮祖驚呆了,他明白這句話的含義。

就在朱元璋收回號令後不久,道同的奏章就到了,朱元璋一對比就發明瞭題目,趕緊派人去追,然罷了經來不及了,朱亮祖就如許殺掉了道同。

朱元璋製定了法律,規定當時的科罰限於笞、杖、徒、流、死五種,從字麵上也很輕易瞭解這五種科罰,客觀來講,在封建社會這些科罰並不算重。這也是朱元璋考慮到前朝的科罰太重而做出的一種改進。

話雖如此,但朱亮祖仍然有些不安,他跟從朱元璋打過仗,深知此人要麼不做、要麼做絕的脾氣。不過道同隻是個小小的知縣,而本身倒是建國大將,禦封侯爵,想來朱元璋不會為了一個芝麻官對本身動手的。

乃至有的贓官明天剛收紅包,第二天就會有紀檢官員來找他,並將他抓回論罪。其效力不成謂不高。

不過他並不是最後一個。而後,當廷打死大臣這一明朝奇特的征象就此持續了下去。終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這類極度的科罰打掉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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