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檢察官_一百七十一章 理法、情法(一更求月票)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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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金允浩則要對那些冇有貳言的案件,再次複審,確認無誤後,填寫措置定見書,決定是否予以告狀。

他這是在編大話,胡說。這類事情,冇有切身經曆過、體驗過。真的冇法做出公道的判定。

他也是擔當了上一世的辦案經曆,看過近似環境。再加上尹國洪的傳授的一些指導經曆,這才曉得如何措置。

比如,一個案件中,一個丈夫為了抱病的老婆,三番兩次的犯下盜竊罪。

金允浩對於法律,刑法,查察官辦案法規、守則,有著很深的體味,書籍知識不缺。

金允浩點頭,拍了拍申東海肩膀以示安撫,“本意和解纜點都冇有錯。錯的是完善經曆。今後,多打仗案件,天然就不會再犯這類弊端了。”

一樣要闡發案情。取證調查,最後做出結案結論。隻不過查察官的事情多了兩項:決定是否提起公訴,並對懷疑人裁定量刑。

最後這兩項,說白了,實在是一種人文體貼。是道理和法理的連絡,是人道和品德的詳細表現。

免予告狀的。按照環境,看是否有需求約見當事人。約見當事人,普通是對侵害方攻訐教誨,對受害方停止安撫。

金允浩他們刑事四組,5小我,4天時候要措置32起刑事案件,固然看似天方夜譚,但是對韓國查察官來講,倒是很淺顯的事情量。

事情量不成謂不大。

第一次,辦案的查察官憐憫他,冇有對他提起公訴。但是不久後,他再犯。

但是垂垂他發明瞭,這類事情與上一世的刑偵事情,在本質上冇有太大辨彆。

到金允浩手裡的案件,已經是他一年內,第三次犯下盜竊罪了。

彆冇事淨瞎想一些冇有的、不實在際的事情。不但華侈時候,更華侈腦細胞,華侈能源、華侈糧食。”

前兩天,金允浩是遵循這類普通辦案形式事情的。

情並冇有讓他‘改邪歸正’。

然後金允浩指明調查方向。最後交由申東海和尹國洪去調查。

因為他也是第一次作為查察官。短時候內持續措置這麼多案件。

申東海撇嘴,瞪眼,小聲抱怨道:“故鄉夥對勁個甚麼勁,年紀大就了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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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是我錯了?”他很蒼茫。

尹國洪目光龐大,墮入了回想當中,冇言語。

但是,緊接著,他又產生了新的疑問:

厥後,尹國洪托乾係找來了一份能夠公開的卷宗。上麵記錄了一起類似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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