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檢察官_一百七十一章 理法、情法(一更求月票)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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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允浩他們刑事四組,5小我,4天時候要措置32起刑事案件,固然看似天方夜譚,但是對韓國查察官來講,倒是很淺顯的事情量。

可成果,事情終究卻以不幸結束。

冇猜錯的話,這個案件當時應當是由他賣力詳細偵辦。

乾脆,有著經曆老道的尹國洪從旁照顧,彌補了金允浩這點不敷。

事情量不成謂不大。

比如,一個案件中,一個丈夫為了抱病的老婆,三番兩次的犯下盜竊罪。

金允浩點頭,拍了拍申東海肩膀以示安撫,“本意和解纜點都冇有錯。錯的是完善經曆。今後,多打仗案件,天然就不會再犯這類弊端了。”

“……”聽到金允浩的闡發和猜想,申東海杜口不言。他看著尹國洪回想時痛苦的神采,竟然主動走疇昔,拍了拍尹國洪的肩膀以示安撫。

情並冇有讓他‘改邪歸正’。

犯人也是因家庭困難、家人抱病,而多次盜竊。辦案的司法事情者過於憐憫他,多次冇有效法律的手腕獎懲他。

但是垂垂他發明瞭,這類事情與上一世的刑偵事情,在本質上冇有太大辨彆。

用尹國洪的話來講,就是“先以善為本,後以法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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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犯人看到本身不會等閒接管獎懲,心態便開端漸漸竄改,變得肆意妄為起來。作案的目標,也開端竄改。

如果隻遵循法理考慮。金允浩該當對這位父親提起公訴,讓他接管法律的製裁。

查察官隻需求對那些存有疑問的案件停止二次調查、闡發、總結、告狀,而那些冇有貳言的案件,隻需求結案、告狀便能夠了。

韓國每年產生的數以萬計的刑事、民事案件,終究卻要由1000人的查察官步隊處理。

他這是在編大話,胡說。這類事情,冇有切身經曆過、體驗過。真的冇法做出公道的判定。

本來是為了家人,厥後變成了為了本身過上敷裕的日子。

比如一個案子中,一名單親父親為了給兒子籌足學費,進而實施了擄掠。

當然。如果這位父親冇有改過,再次犯下罪過,那麼下次判罰,會累計此次的罪過,加嚴,減輕判罰。

乾脆,轉到查察官手中的案件,都已顛末端大量的根本調查事情。

金允浩他們刑事四組,明天賦算進入查察官事情組普通辦案形式。

“對初犯的人,廣大措置;對再犯的人,特彆是再犯不異罪過的人,加嚴,減輕措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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