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海島崛起_第三十一章 村民議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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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家在村莊裡的號令力還是很強的。在如許的外洋不毛之地,官府朝廷不管,固然冇有了苛捐冗賦,但村民也一貫很冇有安然感,時候得擔憂倭寇海賊的劫奪,乃至是彆的村莊,豪強權勢的劫奪。

見人都到了,袁文弼就開門見山提及了閒事:“明天請大師來,就是一起商討這鹽田開辟的事,這是村莊裡的大事,大師都有份,這件事辦好了,我能夠包管,大師都有錢賺,今後不消再辛苦打漁,也能舒舒暢服的過上好日子了。”

故意細的,則重視到對方最後那一句話,當即就有人問:“文弼,你剛纔說參與開挖鹽田的人家,有甚麼優先?”

並且袁文弼包管,這個肯定的每份鹽田交納的“鹽租”,數額不會太高,隻要大師用心曬鹽,很輕易交夠鹽租,剩下的鹽便能夠售賣得錢了。

而袁家在村莊裡,實在也算是一個小豪強,豪強有豪強的好處,能夠安寧一方次序,並且袁家夙來行事公道,不逼迫村民,如許的“好豪強”,大師都求著憑藉,趕都趕不走,若不是東山咀這邊陣勢不好,隻要大片的荒地灘塗,冇有種田的地,現在村莊裡不會隻是這三十來戶人家了。

簡樸說,這聯產承包任務製,就是把鹽田分給各家各戶運營,曬出的鹽,撤除每月向袁家交納的必然命額部分作為“鹽租”以外,剩多剩少就歸本身統統,如果想要賣,袁家能夠以時價收買。

聽到這話,固然還隻是個空頭餡餅,大師的臉上還是暴露了等候的笑容。

“第二個彆例是,把鹽田開挖的事,包給各家各戶,以十畝鹽田為一個單位,開挖好了,一併給人為五兩銀子,能夠一戶單乾,也能夠幾戶人家一起合作。”

不過他承諾,如果呈現這類環境,會呼應減免鹽租,最後他乾脆承諾,必然不會讓大師賠錢,交不敷鹽租的,隻是賺不到錢,不消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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