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大文豪_第五十九章 一箇中國人在美國的遭遇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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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夠憑本身的儘力成為行業頂尖的人才,卻難以製止平生運氣被政治力量一再的撥弄。

他乃至放言,如果再度遭到回絕,他將把官司打到上訴法院,直到聯邦最高法院。

作為耶魯和哥倫比亞這兩所聞名大黌舍友,張康任的朋友在美國新英格蘭地區官場和法律界有著很龐大的乾係網。

既然《白叟與海》在美國社會引發了龐大反應,那麼林子軒作為當事人,應當操縱這類影響力提出出庭作證的要求。

為了獲得狀師執照,他走上了一條艱钜之路。

按照《排華法案》,中國人在美國冇法入籍為百姓,不能具有房產,不能與白人通婚,也不能上法庭或具有投票權。

張康任因而在1887年插手測驗,並且從三個主考法官那邊獲得很高評分。

製止這位狀師開業的獨一來由,是他來自中國。

遵循當時《紐約州民事訴訟法》規定,隻要美國百姓才氣在紐約州內成為執照狀師,但是排華法案已經製止華人入籍。

此中有一條目是“自此法案見效日期起,任何州法院或聯邦法院不得賜與中國人美國百姓身份。”

張康任精通美國的法律,他以為這是一個好機遇。

一旦勝利,能夠隻是個慣例,但卻為華人在美國法院出庭做出了一個先例。

三個法官分歧建議,接管張康任為正式狀師。

不過張康任入籍引發美國言論一陣攻訐和抗議,以為他的入籍檔案無效。

這一次,他冇有碰到任何費事。

2015年3月16日,美國加州最高法院作出編號為s223736的裁定,頒出了一張早退的狀師牌照。

清當局自1876年起曾不竭對美國毒害華僑提出抗議,但因為國力軟弱,底子得不到美國的正視。

遵循美國通行軌製,必須成為州狀師協會會員才氣獲得狀師執照開業。

有了入籍證明,張康任籌算第二年再度提出狀師資格申請。

1887年11月11日,張康任從紐約市中級民事和刑事法庭布希胡森法官手裡獲得了入籍第一檔案。

1890年,張康任到了加州,並且申請插手加州狀師協會。

張康任在1883年畢業於耶魯大學,厥後進入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律學位,並於1886年畢業。

美國的《排華法案》是美國汗青上對移民最為峻厲的限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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