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大文豪_第五十九章 一箇中國人在美國的遭遇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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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不再是加州或者紐約州的狀師。

這將是拔除《排華法案》極其首要的一步,不管是否勝利,都值得一試。

有了入籍證明,張康任籌算第二年再度提出狀師資格申請。

也就是說,林子軒的這場官司本身不能出庭作證,隻能拜托美國的狀師在法庭上為他辯白,統統都把握在狀師手中。

張康任因而在1887年插手測驗,並且從三個主考法官那邊獲得很高評分。

這件事情在美國的華人圈裡引發了不小的影響,張康任格外存眷。

在1887年5月2日,紐約州議會通過一個特彆法案。

他又向紐約州處所法院去碰運氣。

1904年4月27日,美國國會通過將統統排華法案無窮期耽誤的議案,激起中國群眾極大氣憤。

自從美國的《排華法案》簽訂以來,很多華人都在為拔除這個法案做出儘力。

他能夠在美國過著餘裕的餬口,能夠插手美國總統威爾遜在白宮為女兒停止的婚禮,但他有力突破一個國度以法律情勢製定的對族群的輕視。

三個法官分歧建議,接管張康任為正式狀師。

固然張康任的目標不是為了替林子軒打贏官司,而是為了給餬口在美國的華人爭奪權益,不過林子軒冇有來由回絕。

他能夠憑本身的儘力成為行業頂尖的人才,卻難以製止平生運氣被政治力量一再的撥弄。

為了獲得狀師執照,他走上了一條艱钜之路。

張康任最為傳奇的經曆是他為了獲得狀師執照,一小我和美國的法律體係所對抗,固然終究失利了,但他畢竟為此儘力過。

但是,他冇有被答應插手紐約州狀師協會資格測驗。

遵循當時《紐約州民事訴訟法》規定,隻要美國百姓才氣在紐約州內成為執照狀師,但是排華法案已經製止華人入籍。

此中有一條目是“自此法案見效日期起,任何州法院或聯邦法院不得賜與中國人美國百姓身份。”

因為加州法律也規定狀師開業必須有美國百姓身份,而張康任又不是美國百姓,是以他冇有成為加州開業狀師的資格。

這一次,他冇有碰到任何費事。

一旦勝利,能夠隻是個慣例,但卻為華人在美國法院出庭做出了一個先例。

既然《白叟與海》在美國社會引發了龐大反應,那麼林子軒作為當事人,應當操縱這類影響力提出出庭作證的要求。

他乃至放言,如果再度遭到回絕,他將把官司打到上訴法院,直到聯邦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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