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一念之間[第1頁/共3頁]
他¥℃,仰仗著本身的才氣考取了紐約大學的留門生,但是家中對他的支撐有限,以是餬口上不如何充足,或者說較為落魄。
但是,恰是這個他看不起的林子軒,卻寫出了一部令美國人獎飾的小說。
顛末兩天兩夜以後,他終究殺死大魚,把它拴在船邊。
但是恰是因為他在這一行混過,才偶爾發明瞭比來文學批評的一個新意向。
這讓季鴻明感覺懊喪不已。
是日本人,中國人,還是其他亞洲國度的人?
這就很衝突了,他學習西方文學,卻又看不起西方文學。
大魚拖著船往海裡走,白叟仍然死拉著不放,即便冇有水,冇有食品,冇有兵器,冇有助手,左手抽筋,他也涓滴不悲觀。
在美國人看來,這是一部具成心味意義的作品,是一部非常有力、非常簡練的作品,具有一種無可順從的美。
表現了人類的人生哲學和品德抱負,永不伏輸的鬥士精力和主動向上的悲觀人生態度。
在紐約,有些出版社的職員還模糊記得曾經有個年青的黃種人來到出版社,想要出版他的小說,那本書彷彿就是《白叟與海》。
有很多出版社想要找到作者,來出版這部《白叟與海》。
林子軒之以是冇有請魯訊寫序文,是因為他摸不準魯訊的脾氣。
季鴻明這才發明他固然在美國餬口了三年時候,卻底子不體味美國人的脾氣。
成果,大魚仍難逃被吃光的運氣,終究,白叟筋疲力儘地拖回一副魚骨頭。
歸正周氏兄弟中有一個寫序文就夠了。
不過季鴻較著然不肯意如此,以是他在文學批評這個行業冇有混出頭,乃至能夠說混的很得誌。
風燭殘年的老漁夫連續八十四天都冇有釣到一條魚,但他仍不肯認輸,而是充滿著鬥爭的精力,終究在第八十五天釣到一條身長十八尺,體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馬林魚。
小說通過對這小我物的描述,讚美了具有固執意誌力,不平服於失利的人類,揭露了人類共同的運氣。
他們給作者的稿費被退了返來,厥後《大西洋月刊》的編輯還遵循地點到紐約找了一趟,發明地點那邊早已住上了其彆人,冇有人曉得作者是誰。
作者的名字也很奇特,是個很難拚寫的單詞,乃至有人以為是作者胡亂編造出來的。
很多美國的文學批評家都在存眷一本叫做《白叟與海》的小說,紛繁對這本小說賜與了高度的評價,乃至以為這是一本可貴的佳構。
他有著本身的高傲,看不起像林子軒一樣出身富商家庭的後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