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大文豪_第七十一章 陪審團製度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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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師做最後一次陳述。

陪審團軌製是指由特定人數的有推舉權的百姓參與決定嫌犯是否告狀、是否有罪的軌製。

他並冇有和陪審員打仗,但社會言論直接的影響了陪審員,從而影響終究的訊斷成果。

但是,如果案子引發顫動,就必須斷絕他們。

陪審團分為大陪審團和小陪審團。

這裡就要說一下美國的陪審團軌製了。

之以是起這個和《白叟與海》一樣的筆名,是因為他纔是《白叟與海》的真正作者。

也就是說,如果有9名陪審員以為林子軒有事理,就會做出對季鴻明倒黴的訊斷,反之則會訊斷季鴻明得勝。

普通的案子,陪審員凡是是能夠回家的。

在法庭挑選陪審員的時候,起首是與案子有關的職員,包含與被告或被告有關聯的人不得當選。

波士頓處所法院對林子軒告狀季鴻明的案子開庭審理,本日將做出宣判。

陪審團的12名成員停止奧妙商討。

法官也提示陪審團隻能以法庭上的證據作為獨一判定標準,不能受外界身分影響。

當法院看到訊息報導,認識到社會言論能夠影響到陪審員訊斷的時候,統統已經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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