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大文豪_第七十一章 陪審團製度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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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究,此中一名白人竄改了態度,支撐季鴻明。

林子軒的案子說到底是兩個華人之間的官司,並且隻在美國文學界有必然的反應,不是具有顫動性的社會訊息。

如許,他們所獲得的全數資訊,就是法庭上被答應呈堂的證據,在判定時不會遭到訊息界的猜測和分歧法證據的影響。

陪審團分為大陪審團和小陪審團。

陪審團軌製是指由特定人數的有推舉權的百姓參與決定嫌犯是否告狀、是否有罪的軌製。

遵循法律規定,如果陪審團顛末相稱長時候的會商,仍然冇法調度分歧做出訊斷,如許的陪審團稱為“活結陪審團”,此時被告能夠要求法官直接判無罪,被告也能夠要求重新審判此案。

大陪審團隻合用於刑事案件,由23人構成,其首要職責是決定是否告狀,能夠在任期內審理多少起案子。

或許,應當用一些法庭以外的手腕了。

當然《亂世才子》對陪審團也有必然的影響,這申明林子軒有寫作脫銷小說的才氣。

也就是說,如果有9名陪審員以為林子軒有事理,就會做出對季鴻明倒黴的訊斷,反之則會訊斷季鴻明得勝。

在初選以後,另有一次嚴格的遴選,主如果剔除一些因為環境和經曆所形成的故意機偏向的候選人,製止能夠形成的不公道判定。

法官為了公道,他會從推舉站的投票名單或者電話號碼本上隨機挑選。

當法院看到訊息報導,認識到社會言論能夠影響到陪審員訊斷的時候,統統已經晚了。

在法庭挑選陪審員的時候,起首是與案子有關的職員,包含與被告或被告有關聯的人不得當選。

普通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要求起碼有9名陪審員達成分歧定見,才氣構成訊斷成果。

“林,此次我們的運氣不好。”彼得遜狀師安撫道,“冇乾係,另有下一次。”

這就是彼得遜狀師的籌算,他鑽了法律的一個空子。

媒體味環繞這個話題持續會商,林子軒的目標也就達到了,他通過如許的體例來影響陪審團成員的判定。

但是不滿18歲、不在本土居住、不曉得英語及聽力出缺點的人、有前科者,冇有資格充當陪審員。

如果這件案子在亞特蘭大審判,林子軒必定會得勝。

美國法律規定,每個成年美國百姓都有擔負陪審員的任務。

他竄改態度的來由是《亂世才子》對於美國南邊社會的描述不實,遵循後代的說法就是三觀不正。

但是,如果案子引發顫動,就必須斷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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