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審判者_第84章 披袍上陣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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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蘭冇反覆剛纔的問話,而是用鋒利的眼神與之對視。朱金元不得不低下頭顱供述:“‘床單’給我槍時,一共五發槍彈。”

朱金元把的這支殺傷力強的來福式槍當寶,平常冇事都要看一看,摸一摸,睡覺都樓在懷裡。對那支不好的槍自從聚眾打鬥後他看都不看一眼。所今厥後,詢問他時,他不曉得“驢狗崽”擦槍更調了包裹的布。

藏單在朱金元被捕的前5天,從道上一名朋友那邊聽到動靜,“1?18”聚眾打鬥引發公安的重視,正在構造差人儘力追捕案犯。他想本身是買賣槍支人,也難逃脫乾係。打了N個電話也冇找到朱金元,厥後通過×場上的一名朋友才獲得朱金元新換的手機和號碼。

“不會的,你投案自首本身就有建功的表示,上交的又是一把打獵的槍,再如何樣都不會拘留你的。”

“聚眾打鬥時,你有冇有交代黎苟崽,這槍要他保管好,不準其彆人動槍。”

藏單拿了這支槍還想去做買賣,被老婆和本身的父母曉得後,在老婆在尋死覓活下,在父母的威脅下,不得不帶著這支槍走進了公安派出所投案本身首。當然他始終不敢講出“貪婪鬼”另有一支槍和20發槍彈的奧妙。

此次,冠蘭親身披袍上陣。她坐在審判席上詢問,是有法律按照的,因為《刑事訴訟法》一百八十六條規定,“審判職員能夠詢問被告人。”公訴員,辯白狀師對此無牙可啃。

“買槍時,藏單給了你幾發槍彈?”冠蘭短促的說話,像支利箭再次射過來,還冇等朱金元回過神來,又提出第三個題目。

“兩萬塊一分很多?”

他說:“貪婪鬼’好了,我不跟你扯那麼多,兩支一起退還我,我一共還12萬塊錢你,然後我再帶著兩把槍去公安投案自首,我是江湖人,我如許做總夠江湖義氣吧。”

“是……是……還是跟本來的一樣,槍用……紅色緞子布包裹,內裡用報紙包著,再放進玄色的揹包裡裝著。”

“‘貪婪鬼‘,這年初,按你說的辦我是要支出代價的。除非再給我一點錢作包管,才行。”

他和緩了口氣:“床單,實際上我們倆人同在一條賊船上,如果按你說的,我們倆都冇有好果子吃,不如如許。我還你一支槍,我也不要你退錢我。本來12萬塊錢就算我買了一支槍好嗎?你用這支差的槍去公安頂包,就說這支槍是你×場欠錢太多,用於抵押,在我處借了12萬塊錢,槍彈你也不要說給了我20發,隻說10發以下,如許你不存在買賣槍支彈藥,我也不存在不法持有兩支槍的情節嚴峻的題目,如何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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