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審判者_第84章 披袍上陣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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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床單’,我正要找你談這件事,我想退還你一支槍,另一支槍我留下,如何?

藏單拿了這支槍還想去做買賣,被老婆和本身的父母曉得後,在老婆在尋死覓活下,在父母的威脅下,不得不帶著這支槍走進了公安派出所投案本身首。當然他始終不敢講出“貪婪鬼”另有一支槍和20發槍彈的奧妙。

“行,兩萬就兩萬塊,明天下午4點到溪水鄉××村××組前麵走馬嶺。我把錢把槍一起交給你,彆的劈麵再祥細談談,同一口徑的事。”

“那支差的來福式槍。”

此次,冠蘭親身披袍上陣。她坐在審判席上詢問,是有法律按照的,因為《刑事訴訟法》一百八十六條規定,“審判職員能夠詢問被告人。”公訴員,辯白狀師對此無牙可啃。

“‘貪婪鬼‘,這年初,按你說的辦我是要支出代價的。除非再給我一點錢作包管,才行。”

還槍是用甚麼布包裹的,朱金元確牢記不清了。

剛纔的題目,就問得朱金元心驚肉跳,他前麵已經就槍的題目已經作了陳述,莫非這裡有其他環境,他的不曉得如何答覆,隻好照本來的話答覆。現在又來了問槍彈的題目,讓他驚遽,他假裝冇聽清,呆呆地望著冠蘭。

“被告人朱金元,你還槍時,是藏單他本人來取的槍,還他派人來取回的槍。”

冠蘭冇反覆剛纔的問話,而是用鋒利的眼神與之對視。朱金元不得不低下頭顱供述:“‘床單’給我槍時,一共五發槍彈。”

早晨,朱金元把親信黎苟崽叫到跟前,講了與藏單白日對話的環境。黎苟崽說:“他敢藉機宰我們,那就把他抹了算了,然後我帶槍逃脫不就得了。”“是呀,我也是這個意義,以是我叫他明天到前麵山上取槍取錢,你作好籌辦,明天用槍乾掉他。”

此時,冠蘭亮劍,不高不低的聲音,像一把利劍直抵朱金元的腦袋。

藏單在朱金元被捕的前5天,從道上一名朋友那邊聽到動靜,“1?18”聚眾打鬥引發公安的重視,正在構造差人儘力追捕案犯。他想本身是買賣槍支人,也難逃脫乾係。打了N個電話也冇找到朱金元,厥後通過×場上的一名朋友才獲得朱金元新換的手機和號碼。

“五發槍彈,開了兩槍,另有三發槍彈到那邊去了,”

他說:“貪婪鬼’好了,我不跟你扯那麼多,兩支一起退還我,我一共還12萬塊錢你,然後我再帶著兩把槍去公安投案自首,我是江湖人,我如許做總夠江湖義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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