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易占卜玄機
體用雲者,如易卦具卜筮之道,則易卦為體,以卜筮用之,此所謂體用者,借體用二字以寓動靜之卦,以分主客之兆,覺得占例之原則也。大略體用之說,體卦為主,用卦為事,互卦為事當中間,刻應變卦為事之終。應體之卦氣宜盛不宜衰。盛者如春震、巽、秋乾、兌,夏離,冬坎,四時之月坤、艮是也。衰者,春坤、艮,秋震、巽,夏乾兌,冬離,四時之月坎是也。
是以雲開見日,事必增輝;煙霧障空,物當失容。忽顛風而飄零,遇震雷以虛驚。月忽劈麵,宜近清光。雨可沾衣,可蒙恩澤。
井邊倘種高梨樹,長有離鄉土。
處家,忌陰人小口之厄。
凡占決,雖明動靜之機,然有理之常,有事之變。陽動而陰靜,一動一靜者,理之常;此靜而彼動,一靜百動者,事之變也。天下之事物,紛繁群動。我則以一靜而待之。事物之動,各有其端,我則以一靜而測之。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占卜之際,察其群物之事,物動而凶者,兆吾卦之凶;物動而吉者,兆吾卦之吉。然於鬨喧市纏之地,人物雜擾,群物滿前,何事拓何物為吉?吾占卜之應,此又推乎理而合其事。蓋於群動當中,或觀其身臨吾耳目之近者,能夠先見者,或以群事清楚者,或吾之一念地點者,此發占之所用。若求名,則於群動當中,或於官府,或有文書及袍笏儀衛之物,則為得官之應。若占官司,而忽逢笞杖桎梏之具,則訟終不吉。占病而不見衰麻棺槨之物者,病當無恙。凡此,所謂事事相乾,物物呼應,是以驗吾占卦之切要也。至若坐則應遲,行則應速,走則愈速,臥則愈遲,此則察其動之端也。吾心本靜,人來占卜,起念以應之,即動也。以此動而測彼動,於此之念而求彼之驗,誠而神知之。知此者,能夠知動靜之機矣。
坤卦生體,主有田土之喜,或有田土進財,或得村夫之益,或得陰人之利,或有果穀之利,或有布帛之喜。
占失物,以體為主,用為失物。體克用,可尋遲得;用克體,不成尋。體生用,物難見;用生體,物易尋。體用比和,物不失矣。
此乃「近取諸身」之應。
又凡出行,體宜乘旺,諸卦宜生體。體卦乾、震多,主動。坤、艮多,不動。巽宜舟行,離宜陸行。坎妨失脫,兌主紛爭。
人事占第二
淩晨鵲噪連聲繼,遠行人將至。
凡占飲食,以體為主,用為飲食。用生體,飲食必豐;體生用,飲食難就。體克用,則飲食有阻;用克體,飲食必無。體用比和,飲食豐足。又卦中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無坎無兌,則皆無。兌、坎生體,酒肉醉飽。欲知所食何物,以飲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