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52章 我可以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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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寧稚拉開車門,“我現在上去跟他說。”

程儒言見她躊躇,說:“如果你不出庭作證,這個案子就更懸了。”

“好。”

他抬起手,手臂虛虛地橫在她身後,想將她擁入懷中。

她感覺……即便本身親身和蕭讓籌議,蕭讓也不會承諾。

程儒言:“反對!審判長,林密斯是本案的證人,不是本案的被告人,她冇有任務公開家中監控!也冇有任務供應不在場證明!”

寧稚進屋,在沙發坐下。

蕭讓在她身邊坐下,溫聲問:“產生了甚麼事?”

“因為任務……因為……愛。”

饒密斯被請出法庭。

程儒言問:“你為甚麼這麼對峙?明顯讓寧稚出庭作證,是對你無益的事情。”

他有點不測。

公訴人看著林密斯,跟助手小聲交代著甚麼。

且她一旦出庭,檢方必然會進犯她,她一個忍不住,和盤托出,更費事。

寧稚急道:“冇有落東西。蕭律,我想……”

蕭讓這才曉得寧稚是單親。

看到她折返,簫讓不測:“落了甚麼東西?”

她再次回到蕭讓家,按了門鈴。

程儒言看向審判席:“審判長,我方冇有題目了。”

程儒言說:“林密斯大抵率和朋友說過那些話,不然保母也不會聽到。若要說誣捏,不大能夠誣捏出跟究竟一模一樣的事情。”

庭上這般作證,不但解釋了緩慢火化丈夫的果斷,還奉告世人——趙軍結紮過,底子不成能有孩子,本身又何至於去谘詢私生女的財產擔當,或者為了躲避其擔當,而與簫讓通同。

冇想到她是單親。

“不能讓她出庭作證。”

旁聽席的饒密斯大吼:“你扯謊!老趙另有生養才氣!我們倆有女兒!你胡說!你歪曲老趙!我的孩子是老趙的!”

寧稚苦笑:“可他當年也是這麼說的,最後他還是丟棄了我和我媽媽。他們仳離後,他一次都冇有來看過我。”

審判長敲響法槌:“庭警,把她帶出去!”

當天下午的庭審,檢方公然提出傳喚寧稚。

公訴人看向合議庭:“審判長,檢方申請調查證人家中監控。”

林密斯淡淡笑了下:“冇有。”

早晨在蕭讓家闡發案情的時候,程儒言冇提寧稚出庭的事,直到結束,大師都要散了,他才藉口送寧稚回家,跟她道出出庭作證的需求性。

程儒言看向林密斯。

審判長看向檢方席:“公訴人,是否另有題目要扣問證人?”

法官:“反對有效,采納檢方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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