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345章 變更撫養權案(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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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審判長。”被告狀師看向鄭東文,“東文,你說爸爸讓你打遊戲,是不是奉告過你——隻要功課做完才氣打一會兒?”

鄭東文:“爸爸讓我打遊戲,還給我買蛋糕炸雞吃,我喜好跟爸爸一起餬口。”

寧稚:“審判長,我方申請證人離席。”

審判長:“被告代理人有冇有題目要扣問證人?”

被告狀師:“反……”

審判長看向被告席:“被告,你有冇有孩子比來一次測驗的成績單?”

測量東西上庭,法警幫鄭東文測量身高體重。

鄭東文:“曉得呀!我的電腦裡就有Steam!”

被告狀師:“拿到了。”

被告狀師:“蛋糕和炸雞,爸爸是每天買給你吃,還是偶爾嘉獎你纔買?”

合議庭一離席,柯曉琳就忍不住了,衝出法庭找兒子。

寧稚:“那爸爸呢?”

被告狀師:“審判長,冇有了。”

被告狀師:“審判長,我冇有題目了。”

寧稚扶著她:“有專門的場合安設證人,也有法警陪著孩子,你彆找了,等訊斷下來吧。”

審判長:“反對無效!證人請答覆!”

被告看一天狀師。

成績單被投放在螢幕上。

鄭東文:“我玩《末日天國》!”

鄭東文點點頭:“有的。”

審判長:“法警帶證人上來。”

“請合議庭看一號證據,這是鄭東文被被告藏匿之前半個月的體檢單,身高141公分,體重37公斤,bmi為18.6,屬於標準身高和體重。而被被告藏匿了15個月後的鄭東文,體重幾近翻倍,達到了65公斤,bmi31,嚴峻肥胖!被告為了爭奪扶養權,用心奉迎孩子,曉得孩子喜好吃渣滓食品,每天都買渣滓食品給孩子吃,嚴峻影響了孩子的安康!”

審判長:“被告代理人,孩子的成績單拿到了嗎?”

審判長:“你現在給孩子班主任打電話,讓她把孩子比來一次的測驗成績發給你,然後拿給我看看。”

被告一噎,心虛道:“冇有。”

寧稚點點頭:“不出不測的話,應當會。”

話冇說完,審判長就道:“批準,法警下去拿測量東西。”

審判長看向被告狀師:“被告和代理人另有冇有新證據、新證人要彌補的?”

前夫和被告狀師正低聲籌議著甚麼,倆人的神采都不太都雅。

被告狀師:“尊敬的合議庭,本案是關於一個即將進入芳華期的十歲男孩鄭東文的扶養權的變動。起首,鄭東文表示了情願與其父親,也就是本案被告一起餬口的誌願;其次,鄭東文在此之前,跟從被告餬口了十五個月時候,已經適應了當下的餬口節拍、學習環境。最後,鄭東文字年十歲了,很快就會進入芳華期,同為男性的父親,才氣賜與他精確的、合適的指導。被告身為女性,現在並未再婚,家中無成年男性一起餬口,冇法在鄭東文的芳華期賜與精確的指導與幫忙。請合議庭充分考慮以上三點身分。我的發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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