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開,程儒言看到他,涓滴不吃驚,調侃道:“呦,蕭大狀師,稀客啊。”
蕭讓看手機。
寧稚錯愕:“我隻是臨時休假,我冇有分開律所。是郭狀師親口說的嗎?”
“民法典第1128條規定,被擔當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擔當人滅亡的,由被擔當人的兄弟姐妹的後代代位擔當。本案中,被告作為被擔當人同父同母的弟弟的獨生女,依法享有擔當被擔當人遺產之權力……”
“寧狀師啊,你們律所一個叫郭月的狀師剛纔給我打電話,說你不在律所乾了,我的案子現在移給她了,這是真的嗎?”
“我倆就是炮友,不是男女朋友。”程儒言自嘲地笑了下,將酒杯裡的洋酒一飲而儘。
小駱說:“有啊,就是陳律那組的三級狀師。”
“好,我先問清楚是如何回事。”寧稚掛了電話,立即給小駱打疇昔,“小駱,所裡有個叫郭月的狀師嗎?”
程儒言從兜裡拿脫手機操縱幾下,遞給蕭讓,走到吧檯邊倒酒:“自個兒看。”
程儒言倒了一杯洋酒放到他手邊:“寧稚本身承認了。她指導過當事人結紮。”
寧稚氣道:“郭月給我當事人打電話,說我不在君天乾了,案子移交給她了,她這是明目張膽搶案子啊!我就算不在君天乾了,案子也輪不到她!不可,我得奉告程律!”
他換上拖鞋,走疇昔,挨著她坐下:“可貴放假,早點歇息吧?”
蕭讓冇說甚麼,暗自感喟,輕抿一口洋酒,想了想,問:“君天內部,是不是有人看寧稚不紮眼?”
吃過晚餐,蕭讓要帶寧稚一起去找程儒言,寧稚回絕。
蕭讓把手機還給程儒言:“視頻剪過,隻看這麼一小段,並不能申明甚麼。”
程儒言搖點頭,發笑道:“寧稚是有才氣,但那張嘴啊,總肇事。就明天,還在辦公室跟我大吵一架。我但凡是個吝嗇記仇的帶領,她在君天是必定待不下去。”
手機俄然震起來,寧稚拿脫手機一看,是一通來自北京本地的挪動號碼。
“你好,我是寧稚。”
蕭讓聽明白了,諷刺地笑了下。
視頻很短,隻要十幾秒的時候,倒是幾次提到“結紮”兩個字。
蕭讓本來還想忽悠程儒言一把,聽他這麼一說,轉而說:“這件事寧稚和我會商過,她當時隻是閒談般順嘴一提,冇想到當事人竟記在內心。你應當也看過檀卷,二審全程冇有提過‘結紮’或者被告‘落空生養才氣’這件事。寧稚走的是《品德權侵害禁令》。”
程儒言喝一口洋酒,辣得齜牙:“我曉得。但架不住有人拿這點大做文章。蕭讓,你也是狀師,你應當清楚,狀師不但僅在法庭上說的話纔算數,狀師私底下和當事人說的每一句話,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冇留下證據倒還好說,題目是這都拍下來錄下來了,我就是有一百張嘴,也說不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