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326章 李文康綁架強姦案(宣判)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寧稚回身,挽上蕭讓的手臂,神采一刹時又耷拉下來。

劉姐笑著送來一副潔淨的碗筷:“小卓早上帶晗晗出去走了走,才返來。”

寧稚眯眼瞧著被法警帶出去的李文康。

卓宇行冇忍住,罵了臟話。

“對了,國慶我和我媽媽,另有楊叔,要一起回故鄉祭拜姥姥,你也跟我們一起歸去麼?”

“私運毒品罪的證據鏈確切弱了點。不過從總刑期來看,法官也是頂格判了,足見法庭對這個案子的正視程度。”

小男孩們笑著跑開。

一小時後,合議庭退席,持續開庭。

“跟我預估的差未幾。”張晗麵色無波,安靜地吃著飯。

聽到這裡,寧稚小聲問蕭讓:“審判長也活力了吧?這個劉天海真是噁心啊。”

蘇君雪聞聲轉過身,笑道:“都是分內事兒。”

審判長:“通過法庭審理,被告人李文康其行動已構成綁架罪、強姦罪,遵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九條之規定,訊斷以下——被告人李文康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李文康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八個月,數罪併罰,總刑期為十九年八個月。被告人如不平本訊斷,可在接到訊斷書的次日起至旬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中級群眾法院提起上訴。”

“好。都聽你的。”

劉天海:“審判長,被告人和被害人固然未曾在線上聯絡,但他們在家中是有聯絡的,倆人同一屋簷下兩年時候,每天都有聯絡,暗中生了情素也是普通的。我的定見頒髮結束。”

法槌敲響,庭審結束。

審判長:“公訴人另有新定見要頒發嗎?”

她感喟道:“就是冇讓被告人坐實私運毒品罪,有點遺憾。如果私運毒品罪能建立,起碼要判二十五年。”

蕭讓牽著她的手起家:“走吧。”

審判長:“辯白人,你要證明被害人沉淪被告人,你得有證據。按照窺伺,被害人和被告人從未有過任何聯絡。公訴人,你另有甚麼定見要頒發嗎?”

劉天海:“有。被害人學習優良、事情不錯,並不能申明她就不會沉淪上前提優良的被告人。”

倆人親密切密地朝衚衕深處走。

“對了,張晗的父母,是不是這個國慶假期,就從河北搬到北京住?”

“李文康判十九年八個月,扣去羈押的三四個月,再弛刑一下,能夠十五六年就出來了。當時候,晗晗才四十出頭,哎。如果他第三次抨擊,如何辦?”

合議庭離席。

張晗抿唇點頭,甚麼都冇說。

寧稚笑:“那到時候但願蘇檢部下包涵,彆虐我太狠。”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