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318章 李文康綁架強姦案(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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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把話筒拉到本身身前,嚴厲道:“證人,你說被害人對被告人有好感,但警方從二人手機提取的數據表白,被害人與被告人從未有過任何聯絡與交換,倆人的乾係與陌生人無異,你為何會以為被害人對被告人有好感?”

蕭讓啟動車子,說:“她不是作偽證,而是情感性作證。”

他冇再多言,閃身進了辦公室。

她看向羅薇薇:“你是否曾在與被告人的性餬口中產生過昏倒、昏迷、分歧平常的鎮靜的經曆?”

公訴人:“被害人在甚麼環境下說出這些話?”

公訴人:“在甚麼時候?是本年年初,還是更早之前?”

劉天海:“尊敬的合議庭,對於公訴人所列證據二的模擬手銬、證據三的迷情水,二位證人皆可證明——那是被告人與女友一起利用,並非為了迷暈、綁架被害人。”

羅薇薇:“彷彿是一次。”

法庭外走廊,劉天海和羅薇薇站著說話。

“放心吧,這個案子的公訴人不是茹素的。”

羅薇薇一噎,冇說出話來。

“你是不是有病?”寧稚赤紅著眼睛吼道,“這是姐妹不姐妹的題目嗎?李文康綁架強姦了晗晗,你還為他說話,作偽證?”

羅薇薇難以置信地看著她:“趙鑫磊!你到底是我的姐妹還是她的姐妹?!”

劉天海:“在你看來,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間是甚麼乾係?”

寧稚罵道:“你在法庭上胡說甚麼?你還是人嗎?晗晗甚麼時候對李文康有好感了?她對李文康向來隻要惡感!噁心!她早就跟我說過要搬場,不想再跟你們住在一起!”

公訴人:“用過一次後,你是否還見過這些模擬手銬?”

羅薇薇:“說實話,她這小我冇甚麼壞心眼,但一股狷介勁兒,我們固然是舍友,但平時冇如何相同交換。或許因為她學曆高、又是體製內,看不起我隻是個大專生、私企打工人吧。”

羅薇薇:“在我和被告人吵架的時候,她勸我不要等閒分離,好好珍惜。”

他拉著寧稚要走,寧稚回過甚,恨恨地盯著羅薇薇。

陳鈞上前拉架:“好了,這是法院,你們再如許,都跟我回局裡!”

審判長:“公訴人,請重視。”

羅薇薇:“我不在家,那天在單位加班。”

蕭讓先把寧稚送到君天所,本身又回金誠所上班。

蕭讓點頭:“冇有。他應當不曉得這件事。”

公訴人:“那我是不是能夠瞭解為,你和被害人的乾係並反麵諧?”

劉天海:“證人,請你奉告合議庭你的身份。”

羅薇薇點頭:“應當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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