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後,犯人就被投入縲絏,按照案情戴枷或鉗、等刑具。監獄內也設有臨時的羈押場合,即羈候所。凡與案件有乾係的證人、鄉鄰、屍親、懷疑犯和初審後須審轉複覈的人犯,均為臨時羈押處所工具。
對於訴訟刻日,宋朝開端有了明白規定:大事不過二十五日,中事不過二旬日,小事不過旬日。
餘顯一邊犯著噁心一邊敲了敲王占元的院子,隻聞聲一個王占元親兵一邊翻開院子的門一邊嘟囔著:“我家王大人比來抱病了,你們還是改天再來拜訪吧。”待他昂首瞥見是餘顯趕快殷勤的說:“這不是餘大人嗎?我家王大人在院子中等著嘞。”餘顯冇有重視親兵的話,隻是皺著眉頭聞了聞空中那濃濃的中藥味,餘明顯明記得明天還見到王占元神采飛揚的模樣。待餘顯走進院子裡,剛開端王占元揹著餘顯說:“不曉得是哪位先生前來拜見我這個粗人。。。。。”走在餘顯身後的王占元的親兵從速咳嗽了聲,王占元這纔回過身看到是餘顯,餘顯也是大吃一驚,明天還是神采飛揚的王占元明天倒是一副病懨懨的模樣,臉上是無精打采的眼睛看著餘顯,讓餘顯內心直髮毛。呼吸也是氣若遊絲,看著像是奄奄一息,麵色慘白,彷彿是已經危在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