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戰庚子_第十九章買人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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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此時的人市,是在一條巷子裡,也叫裡弄,是一個比較小的街道。

餘顯剛看了冇一會兒,就過來一個身穿黑衣,大抵三十來歲的男人,這男人先是笑眯眯的拱手,然後就開端問來意,等餘顯說了是想買幾個下人以後,就開端毛遂自薦。

以是賣身契這東西在目前來看,並不靠譜,一旦身為奴婢的人本身不認同本身的仆人或者本身的奴婢身份,有了抵擋精力,那賣身契不過就是張破紙罷了,就算抵擋不了,還能夠逃嘛,這個社會的交十足訊手腕,逃竄還是很有前程的。並且過十年就到民國了,賣身契更是空談。

李丹就是被他的徒弟以“投河”的說法被賣到牙行,他父母說都冇法說一聲。

這批人挑下以後,都是現場給銀票跟銀子,然後現場出具賣身契簽書畫押,以後這些賣身契就會被餘顯拿好,跟著王三去找這裡的小吏蓋官印,隻需給足例錢,蓋官印是一點費事都冇有。這裡的小史倒是冇有修年假。

能夠說,保持雇傭乾係以及主仆乾係的,實際上是社會軌製以及官府權威。社會軌製包含倫理與傳統,也就是社會的普世代價觀,而官府權威則是官體例令。

如有違背鋪規,任打任罵,擅自逃脫,罰米十石,投河奔井與掌櫃無關。

口試的過程也是井井有條,這些人都是挨個出去給餘顯瞧,人出去後,由王三先容技術,籍貫,代價。足足遴選了半天工夫。

餘顯纔開端體味到這個期間的哀思與困頓,這是當代社會的他所冇法設想的。

擦桌掃地,提水做飯,隻許店主不消,不準本人不乾。

西漢期間,漢高祖劉邦曾一度倡導和鼓勵官方“賣兒賣女”,並視之為救荒的手腕。《漢書·食貨誌》記錄,漢初,有一年鬨******,一石米能賣五千錢,非常貴,哀鴻中餓死了一半,乃至呈現“人相食”的人間悲劇。為此,劉邦命令官方賣孩子,以調換活命的糧食,此即所謂“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相對而言,封建社會中,普世代價觀的束縛力度更強一些,官府權威則是保持這個普世代價觀的一種保障。

餘顯決定買下了三個學過點莊稼把式的遠,他們大多會做點木工,就算放在鄉間,也頂多是給木工打動手。至於鐵匠,餘顯隻找一個被吸大煙的鐵匠徒弟賣過來的鐵匠學徒叫李丹,舊時學徒極其悲慘,上麵是一份舊社會的學徒左券:

接下來,那王三就上來回話,說已經按照李永吉的要求,調集了這批人過來,接下來就要餘顯本身鞠問,也就是過目,或者說口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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