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戰庚子_第二十五章先破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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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來了,不問先知,本身挖河渠疏浚;

誰情願跪天子跪權臣就讓他去吧,誰想不問百姓問鬼神也讓他去吧;

備受教案困擾的曾國藩在奏摺中寫道:“凡教中犯案,教士不問是非,曲庇教民;領事亦不問是非,曲庇教士。遇有民教爭鬥,布衣恒屈,教民恒勝。教民勢焰愈橫,布衣憤鬱更甚。鬱極必發,則聚眾而群思一逞。”

主子”一詞,雖含鄙意,卻在清朝典章軌製上有著一個特彆的位置。清朝規定,給天子上奏章,如果是滿臣,便要自稱“主子”;如果是漢臣,則要自稱“臣”。漢臣如果自稱為“主子”就算是“冒稱”。“主子”與“臣”這兩個稱呼,誰尊誰卑,以古人的目光,無疑是“主子”低於“臣”。但這類判定,與清朝的實際環境相差甚遠。“主子”一稱,從大要看,似不如“臣”字麵子、莊嚴,實則“主子”要比“臣”金貴很多。“主子”,實際是一種滿洲人主奴之間的“自家稱呼”,非“自家人”的漢人是冇有資格如許稱呼的。

這就是這個民族不成輕瀆的東西。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滿臣天保和漢臣馬人龍,共同上了一道關於考場舞弊案的奏摺,因為天保的名字在前,便一起稱為“主子天保、馬人龍”。乾隆天子看到奏摺後,大為惱火,斥責馬人龍是冒稱“主子”。因而,乾隆帝做出規定:“凡表裡滿漢諸臣會奏公事,均一體稱‘臣’”。這個規定,目標就是不讓漢臣稱“主子”,為此,寧肯讓滿臣姑息漢臣也稱“臣”。

世人不管是至心實意還是虛情冒充都跟著喊道:“老爺仁慈!”卻把餘顯給嚇了一跳。剛聽蔡大媽稱呼餘顯“老爺”時餘顯還冇在乎,但當幾小我一起喊“老爺”時餘顯卻彷彿想到甚麼有不太清楚,餘顯也冇心機刷甚麼“虔誠度”了,擺了擺手讓世人退下歇息,意興闌珊的回到大廳中坐著發楞。

蔡大媽手抖了抖,老誠懇實他說:“老爺,您有所不知,這個小梁家裡並不是太差,隻因上麵哥哥很多把他送到鐵匠鋪當學徒,可惜趕上個大煙鬼徒弟”蔡大媽昂首看了看餘顯神采平常,就大著膽量接著說:“這小梁在跟著徒弟當學徒時有個相好的,傳聞是義和拳黑燈照(孀婦)某位大人物的女兒。前些日子在虎帳門口相見,不知與此事有無乾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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