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戰庚子_第二十三章形勢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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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除了佈道以外也興醫辦學、倡導廢除成規(如纏足納妾)、傳播新思惟(如憲政、民主),與維新活動一樣不成製止會引發保守權勢的仇恨。

19世紀末,西方布羽士被準予在中國佈道和建立教會。在治外法權之下,不但教會的西方神職職員不受清當局統領,普通中國信徒也常獲教會庇護。處所上,基督教教會常常因為文明、民風差彆等等各種啟事,與處所公眾產生牴觸。部分不良教民逼迫本地公眾,而處所當局卻常常因為懼於教會的治外法權,不欲與洋人作對而未能持公措置,形成教案。

因為德國在山東的侵犯行動,使得山東群眾對本國侵犯者極其惡感。早在1897年就產生了钜野教案,山東巡撫李秉衡是以被貶職。在此以後,山東的民教衝突有增無減。1897年,山東冠縣飛地梨園屯(今邢台市威縣)村民與教堂因汗青上的地盤膠葛引發牴觸。威縣梅花拳師趙三多應村民閻書勤等的聘請,前去援助。後趙三多將梅花拳改名為義和拳。1898年6月,山東巡撫張汝梅上奏朝廷,以為義和拳本屬鄉團,建議“改拳勇為民團”。並明白說義和拳就是“義和團”,在清朝官員中初次提出了“義和團”的觀點。同年10月趙三多等人在冠縣飛地蔣家莊(今邢台市威縣)豎起“扶清滅洋”的旗號“叛逆”,遭清軍彈壓而失利。1899年,捐官出身的漢裔旗人毓賢出任山東巡撫,提出“民可用,團應撫,匪必剿”,對義和拳采取撫的體例,將其招安歸入民團。因而義和拳成了“義和團”,而標語亦由“反清複明”改成“扶清滅洋”。

1.壇,是義和團的基層單位,又稱壇口,也有“廠”、“爐”、“團”、“公所”等稱呼。首級普通稱大師兄。

固然玩家作出很多竄改體例勸說無效,隻能說:“小勢可改,局勢難改”,在保守派的狠惡反應中,任何竄改都冇有效。

假團則有其龐大性,普通說來,義和團是一個幾近大家能夠插手的疏鬆的構造,但實際上,有很多義和團構造被清當局以“偽團”,“假團”的名義彈壓。“假團”分兩種環境,一是不從命清當局的統治並對其構成威脅,因此被毀滅,是其彈壓和毀滅義和團的藉口。二是部分不良分子乃至教民假扮義和團橫行犯警,前者如“素不循分之徒,或投壇擁戴,或仿效裝束,魚肉良善。”(《天津一月記》)後者如“奉教者皆扮成假義和拳會,各處尋仇殺人,北京西城尤多”(《義和團活動史料叢編》),“直北一帶,上帝教民常常效拳匪服色,四出行劫。有被獲者,自稱義和團,則處所官即釋之。”(《庚子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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