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第9章 論語道德(2)[第2頁/共4頁]

【譯文】

①約:束縛。這裡指“約之以禮”。

孔子把“禮”的原則推而廣之,用於國與國之間的來往,這在當代是無可非議的。因為孔子期間的“國”乃“諸侯國”,均屬中國境內的兄弟國度。但是,在近代以來,曾國藩等人仍主張對西方殖民主義國度采納“謙遜為國”的原則,那就不免被指責為“**主義”了。

①訥:癡鈍。這裡指說話要謹慎。

【註釋】

4.13 子曰:“能以謙遜為國乎,何有①?不能以謙遜為國,如禮何②?”

這一段還是講關於貢獻父母的題目。事奉父母,這是應當的,但如果一味要求後代對父母絕對從命,百依百順,乃至父母不聽勸說時,後代仍要對他們畢恭畢敬,毫無牢騷。這就成了封建獨裁主義,是保護封建宗法家屬軌製的首要綱常名教。

【譯文】

②怨:彆人的痛恨。

“父母在,不遠遊”是先秦儒家關於“孝”字品德的詳細內容之一。曆代都用這個孝字原則去束縛、要求後代為其父母儘孝。這類孝的原則在明天已經落空了它的意義。

本章再次提到君子與小人這兩個分歧範例的品德形狀,以為君子有高貴的品德,他們胸懷弘遠,視野開闊,考慮的是國度和社會的事情,而小人則隻曉得思戀鄉土、小恩小惠,考慮的隻要小我和家庭的生存。這是君子與小人之間的辨彆點之一。

4.18 子曰:“事父母幾①諫,見誌不從,又敬不違,勞②而不怨。”

【原文】

4.20 子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①

孔子說:“君子明白大義,小人隻曉得小利。”

【譯文】

【註釋】

4.17 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

4.16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譯文】

【原文】

【原文】

孔子說:“君子說話要謹慎,而行動要敏捷。”

②方:必然的處所。

孔子說:“為尋求好處而行動,就會招致更多的痛恨。”

【評析】

忠恕之道是孔子思惟的首要內容,待人忠恕,這是仁的根基要求,貫穿於孔子思惟的各個方麵。在這章中,孔子隻說他的道是有一個根基思唯一以貫之的,冇有詳細解釋甚麼是忠恕的題目,在前麵的篇章裡,就答覆了這個題目。對此,我們將再作分解。

4.23 子曰:“以約①失之者鮮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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