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公答覆道:“戰車,就像是軍隊的羽翼,具有強大的戰役力,是用來攻堅陷陣、截擊勁敵、斷敵退路的。軍隊的眼睛是馬隊,能夠用來窺伺鑒戒,跟蹤並追擊崩潰之敵,堵截仇敵的糧道和攻擊趁亂流竄的仇敵。以是,如果戰車和馬隊應用得不得當,一名馬隊在戰役中的作戰才氣就抵不上一名步兵。全部軍隊佈列成陣,車、騎、步兵配合適當。在平坦地形上作戰的法例是:一輛戰車能夠抵抗步兵八十人,八十名步兵能夠抵抗一輛戰車;一名馬隊能夠抵抗步兵八人,八名步兵能夠抵抗一名馬隊;一輛戰車能夠抵抗馬隊十人,十名馬隊能夠抵抗一輛戰車。在險阻地形上作戰的法例是:一輛戰車能夠抵抗步兵四十人,四十名步兵能夠抵抗一輛戰車;一名馬隊能夠抵抗步兵四人,四名步兵能夠抵抗馬隊一人;一輛戰車能夠抵抗馬隊六人,六名馬隊能夠抵抗一輛戰車。軍隊中戰車和馬隊的戰役力量最為英勇,仇敵千名能夠被十輛戰車擊敗,仇敵萬名能夠被百輛戰車擊敗。仇敵百名能夠被十名馬隊擊敗,仇敵千名能夠被百名馬隊擊敗,這些是大抵的數量比。”
太公答道:“車上軍人提拔的標準是:春秋在四十歲以下,身高七尺五寸以上;跑起來能追得上奔馳的馬,能跳上奔馳的戰車;能在戰車前後、擺佈、高低各方應戰;能執掌旗號;能拉滿八石弩,諳練地向擺佈、前後射箭。這類人稱為車軍人,不成不賜與他們優厚的報酬。”
太公答道:“戰車和馬隊的配置應當遵守如許的原則:戰車五輛設一長,十輛設一吏,五十輛設一率,百輛設一將。在比較平坦的地形上的作戰體例是:戰車五輛為一列,每列前後相距四十步,擺佈間隔為十步擺佈,每隊間的前後間隔和間隔各六十步擺佈。在險阻的地形上的作戰體例是:戰車必須沿著門路進步,十輛戰車為一聚,二十輛為一屯。前後間隔二十步,間隔六步擺佈,每隊間的前後間隔和間隔各三十六步擺佈。戰車五輛設一長,活動範圍前後各二裡擺佈,撤出戰役後的戰車仍能原路返回。馬隊應裝備的軍官數量是:馬隊五名設一長,十名設一吏,百名設一率,二百名設一將。在平坦地形上作戰的體例是:一列為五騎,每列前後相距二十步,每騎間隔四步擺佈,隊與隊之間的前後間隔和間隔為五十步擺佈。在比較險阻的地形上的作戰體例是:每列前後相距十步,間隔兩步擺佈,隊間間隔和間隔各二十五步擺佈。馬隊三十名為一屯,馬隊六十名為一輩。馬隊每十名設一吏,前後活動範圍擺佈各百步,撤出戰役後各自返回本來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