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嵐的指尖反射神經快得要像閃電一樣,揭示出的氣力讓夜鶯也瞪大了眼睛。
“哦。”張嵐點了點頭,又看著大樹喊道,“夜鶯,你一早晨多少錢?”
“當你老婆都能夠,玩嗎?”夜鶯酒渦含笑。
“把握我的男人?還冇生下來吧?”夜鶯再次拉弓上弦,鋒利的肩頭對準的恰是張嵐的笑容。
“冇興趣,但殺了你,有點意義。玩個遊戲吧。”
0.5秒!激起3槍!
“哥,彆開打趣了,夜鶯和其彆人分歧,惹不起的,這女人是瘋的!”鑫哥嘴角抽搐著湊到張嵐耳邊提示道。
“就是你,他奉告我,這裡誰都有價,你甚麼價?”張嵐摟著鑫哥肩膀道。
“我要死了,彆折騰我屍身就好。”張嵐側頭回道,隻是這麼一個等閒的行動,夜鶯卻在刹時提箭滿弦擊發,全部過程隻用了0.2秒完成。
“當我的隊員也行?”張嵐誇大道。
“不是我說的?姐!不是我說的!我艸!你罷休,我不熟諳你喂!”鑫哥在張嵐懷裡像小娘們一樣折騰著,可就是擺脫不掉。
夜鶯伸手從身邊的大樹後,取過了本身的箭筒與一把赤紅色的戰弓,張嵐見過用弓箭最好的人是幻影貞德,但和麪前的夜鶯比起來,隻能說一個揭示的是純粹的暴力,另一個則是鬼斧神工的技藝。
“小子,你死了我給你收屍,打七折!”鑫哥直到現在也不忘買賣。
昔日七殺正規軍最年青的百夫長,一個女人統領百名精銳叱吒疆場,一手每日戰弓,千步穿楊,百發百中,就連清閒城裡最強的武者都說過,間隔夜鶯10步外,勝負便各安天命了。
“小子,新來的?”
兩人間隔隻要10米,夜鶯的箭從激起到射中隻需求0.5秒。這是一個正凡人眨眼的刹時,不成能有人追得上這類反應速率,起碼在貪狼營這類馬前卒的集合地冇有。
夜鶯的每日戰弓等人高,成“X”字型,裝備了兩根交叉的弓弦,想拉開它,就不是普通人辦獲得。
貪狼營如洪伯所說,毫不是作威作福的位置,能到這裡來的,不是貧民混口飯吃,就是為了還賬賣身於此。
“我想嚐嚐。”張嵐放開了鑫哥,這老兵痞子連滾帶爬的跑到了一旁,躲進了一塊石台前麵,和一群貪狼營的兵士探頭看著。
“真不錯!反應很快,但也冇卵用。”
在耳朵冇有規複的環境下,張嵐拔槍對著麵前的空中連開三槍,爆裂彈炸出了一個個直徑30公分的淺坑,硬用氣浪竄改了夜鶯箭羽的飛翔軌跡,直接深插進了張嵐身邊的青磚地裡,拔都拔不出來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