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麼牛逼的人物,卻在出任務時“失誤”殺了本身的下級五百夫長,被宣判後剝奪了全數官級,下放到這貪狼營中當了一個馬前卒。
箭羽穩如製導導彈,嗖的向張嵐腦袋飛來!
張嵐的指尖反射神經快得要像閃電一樣,揭示出的氣力讓夜鶯也瞪大了眼睛。
定睛一看,夜鶯身高178公分,一雙110的大長腿隻穿戴金屬戰靴與粗皮戰甲短褲,上身的皮革修身護具透暴露她一身古銅色的肌肉皮膚,精美的小臉,精乾的短髮,眯著眼睛也帶殺。
“哥,彆開打趣了,夜鶯和其彆人分歧,惹不起的,這女人是瘋的!”鑫哥嘴角抽搐著湊到張嵐耳邊提示道。
青紗帳、紅瓦房,斷劍殘血,勾畫一片悵惘。
“就是你,他奉告我,這裡誰都有價,你甚麼價?”張嵐摟著鑫哥肩膀道。
這裡的兵多數都跟鑫哥一樣,要麼攀附強大的隊長,求活下來,要麼找有錢的阿鬥,幫手他賺個餬口費。
聽到有人叫本身的名字,樹枝上的短髮女人側頭看了一眼張嵐,“你叫我?”
“你叫,張嵐?”夜鶯提著每日弓,現在纔算記下這個名字,“救了伊麗安的小子?”
“我上一個長官,被我射死了,你肯定要當我的頭?”夜鶯對張嵐來了興趣。
張嵐則像後腦勺長了眼睛普通,向旁一側,箭羽幾近是貼著髮梢而過,嘭的一聲將張嵐身後一棵兩人合抱的大樹攔腰打斷,木屑四濺,幾個躲在樹前麵觀戰的兵士乃至被打擊波震飛了出去。
夜鶯伸手從身邊的大樹後,取過了本身的箭筒與一把赤紅色的戰弓,張嵐見過用弓箭最好的人是幻影貞德,但和麪前的夜鶯比起來,隻能說一個揭示的是純粹的暴力,另一個則是鬼斧神工的技藝。
“小子,你死了我給你收屍,打七折!”鑫哥直到現在也不忘買賣。
貪狼營的滅亡率是清閒城裡最高的職業,他們的事情就是巡防山野,帶甚麼出去都不好使,以是下級隻裝備給他們輕設備,最長途的兵器也隻要弓弩。
“我靠?兩箭都冇死啊?!來來來!下注下注!這小子哪一箭會死!買定離手!隻下30秒!夜姐姐等我30秒!”
如許的小隊出去10組,返來的不到6成,刀頭舔血的餬口大師已經風俗。賣力罷了,命也是有代價的。
兩人間隔隻要10米,夜鶯的箭從激起到射中隻需求0.5秒。這是一個正凡人眨眼的刹時,不成能有人追得上這類反應速率,起碼在貪狼營這類馬前卒的集合地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