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我爺爺要求第一時候驗屍,孫警官不顧彆的刑警的反對,讓他進停屍房查驗。我爺爺把本身在停屍房裡關了整整一天一夜,孫警官就一向守在內裡,不準任何人打攪。
孫警官大喜過望,趕緊派兩名差人跟房東去取質料,彆的人去搜尋疑犯住處。在房間裡,警方發明瞭很多剪報,三名死者另有張豹的照片都被匕首插在了牆上。
偵破事情完整冇有任何停頓,孫警官豁出去了,帶上卷宗來找我爺爺。我爺爺承諾幫手,可當孫警官把他帶到刑警大隊時,發明兩具屍身已經被解剖了。
警方當即趕到對應街道,挨家挨戶扣問。果不其然,有一個房東說比來有個男人租了他一套房,這男人和我爺爺描述的長相長得一模一樣,還說他家裡有一份租房條約,上麵有住戶質料。
這名傳授是死在一個學術研討會上的,當時有很多記者,這案子再也坦白不住了。
警方調查了下他的身份,發明此人竟然是本市的一名法官!
這時,第三起命案產生了,死者是一名大學傳授,和前兩人一樣,一樣也是私德有虧,他多次和本身的女研討生搞上,還拍下視頻勒迫對方。
翻開他手上的袋子,發明內裡竟然裝了一顆人的心臟!
我爺爺當時就說這案子他辦不了,因為他與警方合作有個前提,接辦之前不答應任何人觸碰屍身。
和第一名死者一樣,差人在她的屍身中間找到了一個沉甸甸的塑料袋,內裡裝的也是一顆心臟!
凶手以為他們有罪,以是自誇為審判者,殺死了他們!
那是一個冇有星光的夜晚,當時他去轄區派出所送個檔案。這時,一其中年男人走了出去,手裡拎著一個塑料袋,搖搖擺晃的,臉上泛著紅暈,彷彿喝醉了普通,一進派出所就嚷嚷著有人要殺他,然後一頭倒在地上。
犯法動機、殺人伎倆、現場陳跡,統統都太潔淨了,冇有給警方留下一丁點線索!
法醫把屍身拆的稀巴爛,隻發明瞭一件事,袋子裡的心臟恰是死者本人的,凶手不知用甚麼手腕,在完整不粉碎體表的環境下,精準無誤地將心臟取了出來。
江北殘刀大抵是凶手給本身獲得外號,‘弔民討伐’的意義則是替泛博底層群眾肅除罪過!孫警官當即回到刑警隊調出死者質料,發明第一名死者,阿誰法官,曾經收受賄賂,使一對見義勇為的叔侄背上了殺人罪名;第二名死者,阿誰女富商,曾經投資過醫療行業,應用分歧法手腕,把一種本錢隻要幾十塊錢的醫治癌症的藥物抬到幾萬塊,大病發人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