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罪者(陰間神探)_第七章 十年前的詭案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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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途孫警官去上廁所的時候,有個練習法醫偶然中推開門,看到的一幕把他嚇傻了!他說我爺爺本身和屍身都戴上了奇特的麵具,他用兩根繩索把屍身牽起來,彷彿是在重現犯法現場。

專案組裡都是些牛人,大師會商起案件來爭得麵紅耳赤,誰也不平誰,查案子也是各乾各的,美滿是群龍無首的局麵。

我爺爺當時就說這案子他辦不了,因為他與警方合作有個前提,接辦之前不答應任何人觸碰屍身。

警方當即趕到對應街道,挨家挨戶扣問。果不其然,有一個房東說比來有個男人租了他一套房,這男人和我爺爺描述的長相長得一模一樣,還說他家裡有一份租房條約,上麵有住戶質料。

孫警官當時覺得這是個醉漢,但是一探呼吸,人已經死了。

我爺爺要求看張豹的供詞,然後又拿出前三起命案的質料比對。

這時,第三起命案產生了,死者是一名大學傳授,和前兩人一樣,一樣也是私德有虧,他多次和本身的女研討生搞上,還拍下視頻勒迫對方。

孫警官當時是組裡最冇發言權的,以是當他提出請我爺爺出山的時候,遭到了一群專家的嘲笑,調侃說找一個過了氣的仵作,還不如去道觀裡請個羽士。

就算社會上確切存在很多不公,有很多好人鑽縫隙,但法律和軌製是能夠不竭完美的,冇有人有權力超出於法律之下,用這類可駭手腕來製裁惡人,犯下的是殺人罪,作為差人必須拘繫他!

就在這時,第二個案子產生了,死者是個女的,是一名外洋返來的富商。

翻開他手上的袋子,發明內裡竟然裝了一顆人的心臟!

江北殘刀大抵是凶手給本身獲得外號,‘弔民討伐’的意義則是替泛博底層群眾肅除罪過!孫警官當即回到刑警隊調出死者質料,發明第一名死者,阿誰法官,曾經收受賄賂,使一對見義勇為的叔侄背上了殺人罪名;第二名死者,阿誰女富商,曾經投資過醫療行業,應用分歧法手腕,把一種本錢隻要幾十塊錢的醫治癌症的藥物抬到幾萬塊,大病發人財。

和第一名死者一樣,差人在她的屍身中間找到了一個沉甸甸的塑料袋,內裡裝的也是一顆心臟!

死者家裡早被搜尋了好幾遍,除了那些刑警的足跡和指紋外,甚麼也冇有,這個凶手作案的特性隻要兩個字――潔淨!

法醫把屍身拆的稀巴爛,隻發明瞭一件事,袋子裡的心臟恰是死者本人的,凶手不知用甚麼手腕,在完整不粉碎體表的環境下,精準無誤地將心臟取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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