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天除了舞乾鏚,他另有甚麼故事?冇有了,這是阿誰期間的不是很強,也不是很弱的某個氏族,乃至是……小我。
以是他也冇在山海經裡,解釋何為‘神’。
這就是爭神與爭帝的辨彆。
他咋不是巫呢?他咋不是神呢?
為何黑帝顓頊能夠曉得趕走外星人的體例?能夠曉得外星人一向坦白的法律?
迄今為止,先秦以後傳播的黃帝故事,皆是仁愛。
因為黑帝顓頊,也有個近似的故事:‘共工與顓頊爭帝’。
但我想,不會有人辯白不出,哪個是小熊,哪個是大玩具熊吧?
不管爭神,爭的是甚麼,他都是失利者。
以是這必定是公開處決。
畢竟從原文來看,“刑天與帝至此爭神,帝斷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為目,以臍為口,操乾鏚以舞。”
回祿,就是顓頊。起碼那一代的回祿,就是顓頊。
如果說神就是巫,那為甚麼還要有巫這個分類呢?這不反覆了嗎?
畢竟是上頭有人啊,天上來的行刑官,直接因為不想還,就砍死了,必定不好。
可惜黃帝還是想多了,他太低估天上那夥人了,覺得手上有對方給的‘諸神’便能夠對抗。
因為神,這個分類本身,就已經包含了龐大的資訊量!就已經先容了筆墨所難以描述的‘質感’。
因為它既不是‘有人’,也不是‘有獸’,更不是有花有草有魚有鳥。
這裡明白寫了,‘十巫’在這起落,上了天又下來。
卻忘了,他是個建國之君。
這更像是一小我,而非一個部族。
真正的勇氣,是低頭。
被用作人名,能夠衍心機解為‘被人首分離者’的意義。亦或者是‘刑於天’的意義,也就是‘被上天斬首者’。
刑天,除了死的那一刻,所留給世人的驚奇以外,再無其他。
這像是甚麼呢?就像是我們的陳述說:“有個機器,長得像狗,它本身會跑,也會叫。”
他戰役期間,以女兒為東西,贏得勝利,也就是九天玄女的故事。
好吧,我總不能說:“你隻是山海經的作者,你懂個屁的山海經。”
我之前解讀時候說過,山海經是個嚴格分類的汗青地理書。
奇特,殷販子不是崇拜鳥嗎?如何以電為神?由此側麵左證,在甲骨文之前,必然另有更早的筆墨!
現在你們來辯白一下上麵的描述工具。
他恰是死了,才著名的。
關於刑天,實在冇甚麼好多說的,他的故事還冇有九天玄女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