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讀法”,使官員服膺本身職位呼應的法規,依法辦事,違法瀆職,以“官刑”懲辦。“法”是百官行事的根據,也是考覈其合格與否的標準。徐朗的猜想是有些事理,阿誰幫忙周厲王鼎新的榮夷公,極有能夠就是作者。
百官依法行事,周禮很正視“法”,觸及法的種類浩繁,大宰、大司徒、大司馬、大司寇都有對應的治象之法、教象之法、政象之法、刑象之法,另有大司馬的戰法,司刑的五刑之法,司盟的盟載之法等等。
或許是榮夷公用本身的管理經曆,再加上一些設想,是以他構造人馬寫出這書,然後交給周厲王。
這是《周禮》致命引誘力的第一啟事,而其激烈的人道主義思惟,又是其致命引誘力的第二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