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記本掉在地上,螢幕直接碎了。
室友和她攤牌後,就搬了出去。
舅媽的兒子要結婚,女方要十萬塊彩禮。
舅媽對這事非常上心,不竭的給她安排。
就這麼鎮靜的決定了!
為這事,舅媽直接鬨到黌捨去。
蘇合挑眉,似不測,又似驚奇。
初箏打量下房間。
要錢。
舅媽完整就是個吸血鬼。
室友還理直氣壯。
原主鬨得很尷尬。
【你懂的。】
初箏把書放下,幾步疇昔,按住條記本:“不借。”
她隻好去,見了兩三個都冇感受。
蘇合就是前麵搶原主男朋友阿誰室友。
這違背教誨局的規定。
這屋子是黌舍安排的,她和室友蘇合一起進的黌舍,並且恰好又是兩個女生,以是就安排在這兩室一廳的屋子裡。
原主還曉得,當初本身給門生補課的事,也是室友告的狀。
原主能夠說是被她舅媽給逼死的。
她隻能做兼職,給門生補課。
月票!
初箏歎口氣。
連個讓她解釋本相的機遇都冇有。
那天原主去相親,因為表情不太好,加上冇歇息好,恍恍忽惚間,認錯相親工具。
初箏關上房門,此次鬆口氣。
房間不算大,擺完床和衣櫃,另有一張桌子,就冇多少空間。
初箏搖點頭。
辭職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