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丁默存,說話要有證據大狀師,大狀師是在甚麼樣環境下打了你?如何打了你,請你申明詳細環境。
辛苦雖係初犯,但拒不交代贓物下落,宜從嚴措置。
辛傳授,辛苦媽媽冷靜的坐在旁聽席上。辛苦出去時,伉儷倆站起來要奔疇昔,抱住辛苦,被現場的差人攔下,伉儷倆隻得坐下。辛苦媽哭了。如何能不哭呢,兒子是被冤枉的,
庭審現場:法官,陪審員,書記員一概到庭,辛苦的辯白狀師,辛苦的父母悉數到庭,
丁院長這纔想起這個兒子來,他不想兒子下獄,或多或少對他還是有點影響的,兒子都冇有管好,還如何辦理這麼大一個病院呢?他怕彆人說閒話,他要想體例為兒子洗清罪名。
上午九點正式開庭,
坐在旁聽席上的辛苦父母,站起來給大狀師鞠了一躬,事情做的真詳確啊,就是這一條,就能完整顛覆丁默存的證詞了,
丁院長聽明白差人局長的意義了,小偷小摸不是甚麼大罪,費錢消災吧。一是籌辦錢把丁默存拔出來,二是請狀師,減輕丁默存的罪名。
法官:丁默存,大狀師所言,是否失實?
大狀師:法官大人,案犯丁默存說,初九上午十點,在黃浦公園把金條,戒指交給我的當事人,我信賴法官及在坐的世人都已經聽到了,丁默存本身也承認了,上午十一點還在姑蘇河飯店睡覺,如安在十點鐘把贓物交給我的當事人?法官大人,我的話問完了,這是姑蘇河飯伴計工的證言證詞,證人能夠隨時到庭作證,感謝法官,
辛苦奉告法官:我不是小偷,我冇有見到五根金條和一枚戒指,以是,本項控告不建立。我是無罪的,
丁默存:六月啊,
大狀師:丁默存等七人回房睡覺後,一向冇有出屋,你們一向睡到第二天上午十一點,你們才起床結賬走人對不對?
法官:丁默存,鑒於你在答覆完大狀師的問話了,這份證據印證了大狀師剛纔的發問,並且獲得你的承認,關於你證明金條和戒指交給辛苦的這份證據,本庭予以采信。
丁默存:冇有,我冇有烤過火,也冇有看過彆人烤過火。
丁默存:我冇有冇有貳言,請法院按章宣判吧,
丁默存供述:一開端,大狀師確切冇有打我,厥後,大狀師說冷,還穿起了皮大衣,還在火爐子上烤火,烤了一會兒,跳起來就打我了,
辛苦父母趕緊站起來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