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破三千世相_第3章 衙門師爺的筆墨官司——"等因奉此"裡挖出的真金白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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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彼衰老爺背後的影子

都城有個地痞李三,專幫人看左券。某次地主寫"租約期內不得懺悔",他提筆改成"兩邊在租約期內均不得懺悔"。厥後地主想漲房錢,反被這添的五個字將了軍。就像現在對於"終究解釋權",您就補句"解釋須經兩邊書麵確認"。

拆招第二式:以子之矛

茶社平話人常講:"官字兩張口,全憑師爺手。"但老百姓也有絕活。光緒末年,天津船埠伕役們發明"暗語文書":用"扁擔"代表人為,"籮筐"指代工時。師爺看不懂這些切口,想坑人都冇處下嘴。

現在街坊對於套路條約,都學藥鋪抓藥的端方——"三查七對":查昂首、查印章、查日期;對條目、對金額、對違約任務、對附加前提。任他文書織整天羅地網,咱有老輩傳下的火眼金睛。

"等因奉此"這四個字最要命。光緒二十三年,天津衛兩家布莊爭船埠,師爺在判詞裡寫:"著令兩邊各退一步,等因奉此。"成果被辭職了三丈,被告隻挪了三尺——那"等"字裡頭學問大著呢!

《宦海現形記》裡有個典範橋段:巡撫批文"酌情辦理",知府讀作"往死裡榨油",知縣解作"差未幾得了"。同一句話,全看師爺如何點標點。

比如現在某些發票,把茅台寫成"辦公用品",把旅遊寫成"考查學習"。衙門裡的老書辦說過:"一字能拯救,半句可殺人。"就像拆遷佈告上寫"優化居住環境",實則是要扒人祖屋。

第二刀:虛詞埋伏藏殺機

《水滸傳》裡智取生辰綱那段最解氣:白日鼠白勝賣酒,官府文書上寫的是"私販蒙汗藥",梁山豪傑偏說是"義士濟貧"。可見再短長的筆墨官司,也怕趕上不按套路出牌的主。

現在看條約要學這招:金額有冇有加"整"字,日期是"日前"還是"今後",附件清單有冇有騎縫章。菜場張嬸都懂:"白紙黑字按指模,少個紅印不作數。"

第一刀:春秋筆法改乾坤

真正的殺招常常在冇寫的處所。乾隆年間戶部清賬,某省交的稅銀數量寫成"叁萬伍仟兩(另附雜項)",那括號裡的"雜項"足足吞了八千兩雪花銀。就像現在某些購房條約,戶型圖上標著"贈送麵積",收房時才知是違章修建。

《左傳》裡說"微而顯,誌而晦",這招被師爺們玩得入迷入化。一樣是納賄,寫成"敬納"就是禮尚來往,寫成"私受"就是貪贓枉法。同治年間有個真事:知府收鹽商二千兩銀子,師爺在帳本上記作"代購文房四寶銀",厥後東窗事發,硬是憑這七個字保住頂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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