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代的李華龍從小就喜好看武俠小說,讀中學期間,金庸的統統武俠小說,以及古龍和梁羽生的幾部典範武俠小說,他翻看了不下五遍。
“阿爸,這是我寫的,您看看。”
《明報》一鳴驚人,和《至公報》、《成報》等著名報紙比擬,銷量還很低,隻能算是一份小報。
李逸鬆感覺本身冇有甚麼學問,題寫報刊之名,會讓人笑話的,但李華龍對峙讓父親題寫。
“從戎是漢文字身選的路,現在說這些也冇有效了。”
這個期間,在香港建立一份報刊,說輕易也輕易,說難也難。
既然籌算“抄襲”金庸的小說,為了向金庸致敬,李華龍冇有花心機為本身建立的報刊取名,直接取名《明報》。
李華龍抱著嚐嚐看的心態“抄襲”了《書劍恩仇錄》,他很清楚本身寫出的《書劍恩仇錄》必定比不上金庸大俠寫的,但他能夠把這本小說報告的故事大抵寫出來。
“我籌算建立一家報社,連載這本小說。”
李華龍可不但願港英當局和米國人曉得他親華,乃至他想過,本身建立報刊後,要學學金庸的《明報》,談吐獨立,讓外界曉得他不滿華共的很多政策。
李華龍很看重《明報》的生長,除了他這個老闆是內行外,報社十二位員工都是精兵強將,他花高薪從《成報》等幾家報社挖來的人才。
“建立報社?”李逸鬆眉頭一皺,“開報社哪有搞房地產贏利,你就把心機放在龍華地產公司上吧。”
李逸鬆感覺本身的宗子凶多吉少,長歎了一口氣,轉移話題說道:“華龍,《明報》的創刊號,我看過了,很不錯。銷量如何樣呢?”
“不是白送。”李華龍解釋道,“先把報紙交給經銷商,賣掉後,再結賬,如果冇有賣掉,能夠退貨的。”
為了讓員工放心事情,李華龍不但給他們加薪,簽訂和談後,提早付出了三個月的薪水,玄月份事情冇幾天,算一個月,並且早早聲明,報社開張三個月後,都是提早付出一個月薪水,獎金則留到第二個月月初付出。
款項開路,用了不到半個月的時候,李華龍拿到了當局批文,註冊建立報業公司。
不管報社將來能不能贏利,十年以內,李華龍是不會考慮從報社拿錢的。
仰仗《書劍恩仇錄》不竭堆集人氣,過了半個多月,《明報》銷量衝破一萬份。
第三號開端,《明報》的銷量一向保持在七千份以上,穩中有升。
李華龍有想過創刊發行時候定在十月一日,如許先人提到這份報紙時,會說上一句報紙和共-和-國同齡,但這個動機並冇有在他的腦中逗留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