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香港1949_第四章 分層銷售和售樓說明書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而富人到了香港,剛開端住旅店,時候久了,決定在香港定居了,天然要買屋子住,乃至要投資買房用於出租,因為情願投資地產的富人很多,這推高了香港房價地價。

“呃!”李逸鬆應了一聲,持續低頭看手中的售樓申明書,看了幾眼,點頭讚道,“不錯,不錯,真的不錯!一目瞭然,看了這申明書,內心有底了啊!”

避禍來到香港的人中,有貧民,也有富人。

李漢文內心很清楚,如果本身直接提出退伍,必定會惹上費事,說不定會丟了性命。

這類傳統的地產運營體例之以是風行多年,這是因為樓房的產權和任務題目處理不了,此時的港府不承認樓房的上蓋,即建1、二層,或三層、4、五層,當局都不睬,當局把地賣給你後,隻承認你一個業主,隻向你一個業主收地價和地稅。若把樓宇分層出售,當時法律上還處理不了這個題目。

“《蜀山仙俠傳》這本書規定甚麼人看了嗎?”

李逸華嘴上攻訐了李華龍,但內心還是很賞識這個兒子的拚勁,他拿出50萬港元借給李華龍,但他說了,親父子也要明算賬,告貸利錢遵循銀行的利錢計算。

李華龍為此並冇支出太多的狀師費,羅狀師是一個聰明人,本身處理了分層出售的法律題目,他初創了“分契”停業,將來必定財路滾滾。

“不出不測,應當不會走了。”李逸鬆沉聲說道。

實在,這個期間,不但是在香港,活著界很多處所,當時樓宇買賣都是以一整幢作為單位。

“為甚麼?”李華龍不解問道。

“你有冇有中意的女孩子?”

總之,這類運營體例,既不能加快資金的週轉,賺不到大錢,亦冇法處理香港的室第嚴峻題目。

“嗬嗬,父親,再過幾年,我會在香港蓋建一座最高最大的大樓,以你的名字定名。”

李華龍的大哥名叫李漢文,是一名上校團長,駐軍羊城。

“臨時還冇有,這事情不急的,我信賴緣分來了,您將來的兒媳婦天然會呈現的。嗬嗬,不聊了,您先看售樓申明書吧。”

“彆冇正形。”李逸鬆板著臉說道,“你春秋也不小了,也該給你娶個老婆好好管管你了。”

忙完賣屋子的事情,李華龍不再那麼忙了,動了寫小說的動機。

“阿爸,仰仗您兒子我這前提,還怕今後找不到好老婆,您就彆操心了。”

香港傳統的的樓宇買賣體例和後代不太不異,五十年代之前,香港樓宇買賣都是以一整作為單位的,冇有钜額資金,很難采辦下來;而即便有錢整棟買下來,要轉手賣出去也極不輕易。這時候,一些位於九龍深水埗一帶的物業非常吃香,買家多是“金山阿伯”(從舊金山返來的華僑),他們置業就是為了收租。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