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測袁崇煥以是用如許的決然手腕殺毛,起首是出於他剛烈果斷的脾氣。其次,文人帶兵,必然熟讀孫子兵法,對於孫武殺吳王愛姬二人、因此使得宮中美女儘皆凜遵軍法的故事,對於“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的軍法看法,必然印象非常深切。當時候寧遠、錦州、薊州各處軍事要地都曾產生兵變,如不整飭軍紀,底子不能兵戈。袁崇煥明知如許做不對,還是忍不住要殺毛,推想起來,也有自恃崇禎何如他不得的成分。最後,毛文龍靠近魏忠賢,袁崇煥靠近東林清流,此中也不免有一些黨派成見。
崇禎的度量,比之吳王闔閭是差很多了。見地也差很多了。
袁崇煥殺毛文龍一事,論者多以為大招崇禎之忌,是袁崇煥被殺的首要啟事之一。到底袁殺毛一事,真是公道而需求,還是犯了弊端?這在袁崇煥的平生,是一個首要題目。
毛文龍在皮島,彷彿是獨立為王的模樣,不接管朝廷派文官監察覈數、濫殺災黎冒功、併吞軍糧、軍紀不肅,的確有罪。但袁崇煥以尚方劍斬他的體例,卻也未免太戲劇化了些。明朝賜尚方劍給主帥,企圖是給主帥以絕對權威,部將如不聽批示,立便能夠誅殺。但是毛文龍的罪過都非告急,也不是背叛反叛。何況毛文龍也是受賜尚方劍的。
毛文龍真正的嚴峻不對,是不受節製,在他所節製的軍區中獨立行事,不聽下級批示。在大戰之時,大將獨立自主,不受號令,當然是違背軍紀的嚴峻事件。
崇禎因袁崇煥殺毛文龍而殺袁,即是三國時蜀漢的劉禪因諸葛亮斬了馬謖,把諸葛亮殺了。
崇禎二年春,袁崇煥上奏,說山海關一帶防務穩固,已不敷慮,但薊門單弱,須防仇敵從西路打擊。這時薊遼總督是劉策,脆弱而不懂軍事。袁崇煥看到了防務缺點的地點,第一道奏章上去,朝廷冇有多加理睬,他再上第二道、第三道。崇禎下旨交由部科商討辦理,但始終拖延不可。拖到十月,清兵公然大肆從西路入犯,正在袁崇煥猜中。首當其衝的,恰是方纔產生過索餉兵變的遵化。
第三:毛雖有罪,是否應殺?當時軍紀廢弛,兵士為了討取欠餉,常常叛變,殛斃上官。軍紀不肅,冇法兵戈。袁崇煥曾向崇禎誇口,要五年複遼。如無一支規律如鐵的精兵,怎能抗清複遼?要建立軍紀,必須先整肅不守規律、不從命號令的大將。毛文龍的軍階是總兵(還帶都督銜,約略相稱於軍長、軍區司令),和祖大壽、滿桂等不異,統兵號稱十萬(實際約二萬八千名)。當時袁崇煥所批示的軍隊,全數約六萬名,如將毛部近三萬兵收過來同一批示,對軍務有極大好處。袁與毛在島山見麵,長談三日三夜,毛始終不聽批示。袁勸他退休歸去西湖納福。毛文龍誇稱熟諳朝鮮景象,滅清以後可順手獲得朝鮮。在此景象下,不殺毛文龍冇法抗清。打個比方,如果當年林彪統帶第四野戰軍,在東北要獨立自主,不從射中心號令,宣稱打倒百姓黨軍隊後要乘機攻取南北朝鮮(究竟上林彪冇有如許做,也未宣稱)。中共中心不殺林彪,這場仗就打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