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作品集(簡體新版)_第62章 碧血劍(6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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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厲聲道:“你道本部院是個墨客,瞧我不起。本部院倒是能管將官之人。你說冇有罪麼?你犯了十二大罪,我數給你聽:‘1、明朝的軌製,大將在外,必由文臣監督,你獨裁一方,軍馬賦稅不肯受核。2、殛斃降人災黎,謊報冒功,說殺的是清兵。3、宣稱如果南下,取登州和南京如同反掌。公開說要造反。4、每歲餉銀數十萬,但發給兵士的糧餉每月隻要三鬥半,侵盜軍糧。5、在皮島開馬市,私行與本國貿易。6、部將數千名都冒稱姓毛,私行封官。7、敗退時剽掠商船。8、你本身強搶良家婦女,部下效尤。9、差遣災黎到遼東去偷挖人蔘,不肯去的就不發糧食,讓他們多量在島上餓死。十、將大量金銀送去京師賄賂,拜魏忠賢為寄父,在島上替魏忠賢泥像。十1、鐵山一仗,大敗喪師,卻報稱有功。十2、設立軍區已達八年,不能規複寸土,張望養敵。’這十二條罪行數了出來,毛文龍魂不附體,隻要叩首告饒。”

袁崇煥決計要處理這件事。崇禎二年蒲月廿二日,袁崇煥離寧遠,去和毛文龍閒談,商定了在旅順四周的一個小島上相會,這小島叫做島山。[90]從寧遠經渤海到旅順,和從皮島經黃海到旅順,海程大抵相稱,以是旅順是一其中間地點,也可說是中登時帶。當時毛文龍對袁崇煥已心存疑忌,如邀他到寧遠相會,他是不肯來的。袁崇煥如去皮島,卻又是身入險地。

天啟年間,毛文龍不竭以大量賄賂送給魏忠賢和其他寺人、大臣。對朝中當權派的大眾乾係做得極好。天啟五年,禦史麥之令彈劾毛文龍,以為他無用,遼東軍務不能依托他。魏忠賢死力袒毛,說麥之令是熊廷弼的翅膀,將他殺了。如許一來,統統反對魏忠賢的東林黨清流派都恨上了毛文龍。

袁崇煥隨即提出幾件事來責問毛文龍,毛文龍抗辯。袁崇煥不客氣了,斥責道:“本部院披肝瀝膽,與你說了三日,隻道你轉頭是岸,也還不遲。那曉得你狼子野心,老是一片欺誑到底。你目中冇有本部院,那也罷了。方今聖天子威武天縱,國法豈容得你?”命人除下他衣冠,綁了起來。毛文龍的態度仍非常倔強,自稱無罪有功。

崇禎對袁崇煥的猜忌,從“請發內帑事件”開端。帶兵的統帥催討欠餉,本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債主對於借主催討欠款,非論借主的來由如何充沛,債主自但是然的會對他非常憤恨,如果借主威名震於天下而又握有武力,十幾歲的少年債主除了悔恨以外還會驚駭。崇禎又不敢獎懲袁崇煥與皇太極談和。這“不敢”兩字當中,天然隱伏了“將來和你計帳”的心機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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